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陕西秦峰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员工,家居汉中。于2006年9月在汉中中心广场地下商城开发商处购买商铺一处。考虑自己使用(用于解决女儿待业问题)选的位置是最好的,(销售商号称是黄金商铺)。价格在当时也是最高的。并按合同规定交房款90%及其它费用。同时合同也规定2007年7月交付使用。但后来开发商并没有履行合同交付日期。到2007年12月,由于开发商单方面更改布局,原来的所有商铺位置更改,我购买的商铺消失,销售商通知我更换铺位。当时提供我选择的铺面极其有限,稍好一点的铺面位置都说以出售,剩余的几处商铺位置非常不理想。但是我抱着解决问题的最大诚意,谅解了开发商不守合同的违法行为,忍痛割爱,重新确定了一处很一般的位置,更换了合同,并由于新的铺面面积加大,另交了补差款。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是2008年3月31日。同时还规定了商品房的公摊比例为28.75%。但是,开发商仍然不守合同,拖至今日仍未完工,而且内部格局又经多次更改,现已面目全非,合同确定的位置又无影无踪,他们多次不守合同,还随意扩大公摊比例,损害我们广大业主利益。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敬请律师给于指教。本人衷心感谢!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现在因为经济危机好多公司都要裁员,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可恶的是他的裁员被美其名曰为"协议离职"当天把你叫去谈话(其中有人事也有我们的主管)然后当天就让你收拾东西走人,很多人不愿意签字,他就跟你软磨硬泡,说如果不配合档案上可能会留下污点,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怎么会这样?!
现在有一块地,在我们家哪里的大路边。现在有纠纷了,那块地是我爷爷奶奶大概10年前和家族中的一家换的(没有立下字据),因为地段较好,并且旁边又有人搅合,所以从前年开始他们反悔了。协商不下来,说要各判各的地。村委会处理了,也是说保持我们家赢,但交往司法是就被否定了,听我叔叔们讲可能是从中搅合那家找人顶了这
我是一名服务行业的工作者,1995年花1万8000元买的工作,原有员工1000多人,一样是买的 。因为生意不好租给外地企业,2001年在租方开始工作,规定需用我们原单位105个人在这里工作,有好多老员工不干了,进了一批外来人员在我们105个人数之内,一直未交养老保险,105个人工作性质属劳务工,属租方的员工,在里面上班的促销
我弟曾经是华成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该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驾驶员交养老金。驾驶员多次要求公司交金,公司一直不交。后来,驾驶员不得已不交租车费以此来反抗。在2007年1月合同期满之前,我弟也没有交6千多租车费。不过该车队有我弟的5千元押金,还有旧车费(按照当时市场价买,能分到5千元左右,不过该车队一直没卖掉旧车)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如今已近70高龄,2001年为照顾革命老人,原河北省省长钮茂生,市长臧胜业多次到我家慰问老人,并为我儿子特批了一个国家正式合同制指标,2002年11月,市人事局告之我家,人事指标已经按照国家程序,经省人事厅核准业已到我局,望你家速与用人单位西柏坡纪念馆联系,让主管人事的把人事指标给接回去,之后
我们是一群十几户的农民。 2007年7月,我们村主任以村委名义向我十几户村民征收耕地,该耕地属于我们村民承包农用地,总计约15亩。村委宣称该征地用于镇新小学建设。我们都给以极大的热情和支持。当时所额定的耕地补偿款为每亩2.6万元。村民没有更多的要求(比如社保、养老保障等),只认为补偿款过低无法解决丧失土地后的
您好,请专家帮帮我支支招如何才能保障取得我的权益。我四川夹江工农村6组村民。名叫宁媛,我1994年出嫁后户口未迁走和母亲一户。于2003年我母亲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转非后我单独一户。我所在村组土地以被国家全部占用,每亩补助4.2万元。根据拆迁指挥部所制定的办法一户一人划54平方米宅基地用于自建(没有其他的失地安置
有关村委会强占我林地事宜 本人梁清:身份证--440803197706103412, 父梁康四,身份证--440803194106083434,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宝满村人。 1、我家林地的由来 在疏港大道[现建海鲜市场]旁开垦荒岭有十几亩山地,耕种近50多年历史,因环境与地势(缺水严重和邻村人不断的搅乱),现以植树为生。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