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雅新居》销售价格的
补 充 约 定
甲方所售该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甲乙双方2009年9月20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之第二款的约定执行,即每平方米人民币1528元,并以此价格办理房款结算。
在交房管局、利达公司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销售价格写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128元。交送备案的合同文本及价格仅作备案使用,对买卖双方不具约束力。
甲方:盖的公司红章 甲方:左军(按手印)
代表人:李华 代表人:
2009年9月20日 2009年9月20日
内容中的甲方:左军(按手印)更改为乙方:左军(按手印)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在签订合同时,公司在所有人的劳动合同的第二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中仅填上了“保险”,而未写实际从事的工作及岗位。 因所在公司属保险公司,所有工作从广义上来说均与保险有关,而现在公司在“工作内容”,仅写“保险”,未明确在
我公司同一位客户用传真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书,上面有我司的公章和法人签名,对方回传的传真只有签名,并不确定是否是法人,可是超过了取货时间,客户并未提取货物并支付余款,请问, 我司和他签订的这份合同可以作为诉讼要求赔款的主要凭证吗?如过不行,还需要其他的什么证明呢?
公司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是否合法?
公司突然把张某从一个地位和薪水较高的岗位调到了其他部门一个地位和薪水都较次的岗位,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内容的约定,以及是否合法? 谢谢
我公司与买家签订了一份工矿产品买卖合同,产品是热加工设备,合同中的技术条款有两条设备精度的要求远远超出国家行业标准,而且这种精度作为热加工设备是不可能达不到的,请问合同中这一条款有效吗?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处房屋(实为妻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归妻一人所有。约定采用的是书面形式,夫妻双方签字、按指纹。考虑公证和过户三费(费钱费时费力),此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她父母指定给她一人所有。但房票上名目前是我的。
夫妻财产约定书 这样写是否规范?是否需要补充?不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 男 身份证号: 乙方: 女 身份证号: 双方于X年X月一次性付款购买X房产,由乙方母亲出全资购买,并明确表示赠与乙方个人。夫妻双方经协商,现自愿对X房产协议如下: 1、X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的债务与此房产无任何
我为朋友贷款做担保,同时还有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担保合同上签字时,在不知情下在担保公司的反担保书上也签了字。担保公司在为债务人代偿了债务后,向我追偿。这时,我仔细看了反担保书,其中载明系为借款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了反担保,而担保公司实际代偿的是借款人的“个人经营贷款”(银行合同载明)。请问这个反
我生产队了块25亩的第三产业用地,因为无力开发只能出租!下来投资的老板是和生产队的队长联系的,在开会的时候由于大多的人觉得租金太低不同意,所以以后关于这个土地的事情队长就不再开会,都是由队长和他选的几个所谓的代表去谈判,后来合同也是他们签的。我想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是不是村里年满18岁的公民都签字才能生
我的司法鉴定书上有瑕疵,即在鉴定书的基本情况中的材料内容中出现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情况,又没有特别注明是错字\漏字\或其他的情况.请问该鉴定书结果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