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是房主(公产),已过世。现有子女四家,我想把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公正达不到一致,想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我想问一下问题:有一套承租房,是老房子,是以承租性质的。现在只有我和我的姑姑两个人的户口在里面,我们对此房子存在严重的争议。 原先这套房子的承租人是我的爷爷,现在我的爷爷已经去世了。按规定,更换承租人的名字需要户内所有户口所有人的同意的签名。现在我的姑姑在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和我的签名的情况下,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请问居间合同中有写甲乙双方分别按照总房价的1%支付佣金,但是我未签佣金确认单(我是甲方)。 其实我有就此条询问过房产中介,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未签订佣金确认单不必交佣金。 而目前的情况是房产中介把我起诉了,叫我支付佣金。 不知我可否打赢此官司。 谢谢2位律师的回答,也就是说佣金确认单是
您好,律师,我跟老公结婚半年后,爸爸一个人出资为我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我知道这应该属于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当时我在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爸爸写了一份协议,因为老公的家人事情很多,协议的大概内容是:房子虽然写我的名字,但产权是爸爸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房子的产权,会不会被
我们不投资就是自己住的。是他父母出钱给买的,但是我出了首付的一半,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出钱了,因为当时没想到那么多。后来的还款就是一起还了。也没有什么凭证证明自己还贷款。房产证上也没有我的名字,房子是属于我们俩人的吗?
老头老太有一公房,膝下6个子女。二儿子及孙子的户口在老头老太的住房内。2001年房改时,二儿子伪造老头老太签名,擅自将房屋产权人更改为自己和儿子的名字。2010年老太去世,其余5个子女要求分割老太的遗产,二儿子认为产权是自己的,不予理睬,请问其他几个子女针对这一情况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双方为了结婚,在婚前共同均等出资首付购一房产,该房的按揭两年来一直由男方支付,现双方已结婚,由于婚前所购房产为女方一人姓名,按规定该房成了女方的婚前财产,由于该房正处银行按揭阶段,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故无法对该共有房产的相关证件进行增加共有人姓名,现在欲补签一份协议,请问签订这样的协议后是否有效解决这
单位分给员工的房子。单位破产了。单位给员工发写的房本.属于私有房屋 这种房屋是否可以私自买卖。法律是否认可!如果打官司的话 法院能受理此案件么? (这个房子是单位给员工盖的家属房. 房子是属于员工的. 单位给发的房证. 这样的房屋 私下买卖. 打官司的话法律是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