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综合工时制度下的一名倒班人员,我上月累计上班时间180小时,超出法定上班时13小时,按说应该发放13小时的加班费,但我中间休了一个带薪年休假12小时,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只发了我1个小时的加班费,请问这合理吗?
比如:2001年参加工作,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签订劳动合同,哪一年可以享受10天公休?再比如:2005年下半年签订劳动合同,哪年可以享受10天公休?
同一公司连续工作13年从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赔偿,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同一公司连续工作13年从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赔偿,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有一对夫妻工,女员工于9月22日因工受伤住院至10月11日,住院期间其老公陪护,女员工出院后不能继续正常上班,请问如果依据法律来判定,我们公司该如何给其二人结算工资?谢谢
倒班工人,四班三倒,年休假是否应该刨除正常的休息日?我的年休假按15天计算,正常刨除三周的周末时间,应该休21天,我们公司只让连续休,不刨除周末,这样只能休17天,请问这样合法么? 按我正常的倒班,上6个班应该休息两天,我休年休假,是否应该按我正常的倒班顺序走,把该休息的两天刨除去?
职工休带薪年假天数,根据工作累计年限来算,那这个累计年限是只档案工龄,还是保险缴纳的年限,还是依据其他什么来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