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看了一下劳动法,有一点我不理解,希望你能耐心解释一下。 1、疾病救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医疗补助费是不是都必须等医疗期满之后,依旧不能正常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向该单位申请这些补助费用吗? 2、我妈妈实际工作年限13年左右,在这工厂工作11年,医疗期应该是12个月,对吗?我妈是肝癌晚期,从3月份开始请的假,病情很恶劣,也许一两个月左右就可能会离开人世,还能不能享受到这些补助?如果可以享受那该如何申请呢? 很急,希望律师可以为我指点一下。
在工厂上班多年没有合同和保险,现在工厂要解散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于1994年进入一家湖南省涟源市的乡镇工厂工作,当时没有劳动合同。2004年该厂宣布破产,并未给员工任何补偿或安置。后该厂由五个人合伙买下,并成为有限公司,该五人为股东,而我接着在该厂继续工作,同时新工厂也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并除了工伤保险外没有任何其他如养老等保险。一直到2008年6月20日才与我们签订了
我是齐齐哈尔**公司的一名在职员工,因为种种原因,工厂无法继续生产,把在职员工大部分都分到其总公司下属的水泥厂,如果这种情况,无法胜任所分配工作.要是以我一年的工龄,买断应该给予什么补偿,我的年平均工资为1570,单位给交的是三险,其中包括失业保险.
辞职后再回工厂上班, 可工厂不景气两个月后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在工厂管理工作超过十年,自己辞职。半年后又回工厂上班,重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三个月(这一点是不是已经不合法), 但在二个多月时公司临时通知“因公司订单不足解除劳动合同”,说因在试用期内无任何补偿(这个合法吗)?
我想咨询在工作期间突高血压导致脑出血能向工厂几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偿吗?
我父亲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住院治疗,因家庭贫困,承担不起医疗费用,想向其所在公司索赔,其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提供什么资料,让其赔偿。谢谢 中顾网律师解答: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48小时之内。属于视为工伤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我怎么申请工伤?我父亲在医院治疗 又没有死亡。
产假生育津贴和上班工资有差额,可以要求企业产假工资和产假前工资差额补偿么?
由于企业按照大连市最低标准缴纳生育保险,并没有按照社保要求(按照员工工资总额来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导致产假工资(保险生育津贴)和正常上班的工资有很大差距,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