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民航空管局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今年六月份我休年假五天公司扣了我一个月星期日的加班费400多元,请问是否合理
按劳动法规定我们每月工作时间21天,也就是说每周上五天班休息一天剩下的按休息日加班费计算,公司新规定如果你休,了五天的年假要扣除你当月的休息日的加班费,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公司在注册期间(获得营业执照前)就聘用人员,并安排加班,劳动者能主张加班费吗?有什么法律条文可参考?万分紧急(7月9日下午就开庭)!万分感谢!
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公司部分职工工资表中出勤天数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例如:月法定工作时间为21天,实际出勤天数为23天),在工资表中没有体现出加班费,2010年职工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以单位2005年、2006年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支付吗?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
1.公司长期未足额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没有按法定基数算少给了)现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38条(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 2.还是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
抚养费20-30%是否包括加班费、奖金。再有就是如果女方离婚前有一女儿跟随男方生活,离婚后又结婚再生一小男孩,那女方给女儿的抚养费还是按20-30%计算,还是有所减少?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我在2004年加入现在的公司,在2007年8月份升职为该公司一部门生产主管,从那时起公司就没有按照我的工资底薪支付我加班费,而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周末加班支付12元津贴,平日加班2小时以上支付25元津贴,我前段时间去咨询公司这个问题,公司告诉我这是包薪制,本来包薪制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还额外支付了每小时12元,所以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