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GPS公司收取顾客一定费用之后,提供GPS监视防盗服务(即一旦GPS发现异常,控制中心报警,工作人员即通知顾客)。
有位顾客的车09年9月25日停在东莞某停车场内被盗。据事后查看电脑服务系统可知6:43,车门开,GPS装置被切断(装有GPS的地方需有对应的钥匙才能打开,然后对GPS做各样处理),顾客在7:08接到公司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
此事顾客已报警,但未有结果。2010年7月27日向公司发出索赔函件。
合同上写的是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出了问题,报警后60天未追回车辆,顾客方可向公司索赔,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之后再依约向顾客赔付。
请问顾客有权向公司索赔吗?如果可以,公司应该陪多少?如果不可以,是依据哪些法律条文得出的?
合同上写的是只有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导致车辆丢失,公司才会予以赔偿。这样的话,如果公司请律师会不会打赢官司,不予赔偿?
我是小区业主,我的车辆晚上在本小区内遭破坏,侧面玻璃被砸,车内导航仪被盗,110、保险公司均已到现场勘察,保险公司答应赔偿玻璃,但车内损失不在理赔之内,请问: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不欠物业费)?车内物品损失是否要物业公司赔偿?谢谢
我的电瓶车因小区的停车库物管公司没有提供充电的设备,而停在自己居住的单元门边充电被盗,而进出的车辆均以物管公司提供的车牌作为凭证,车辆出入的地方有保安当值,且只有一个通道可以出入,车辆出入的地方没有监控设备,当然物管公司也出了告知单,“不要将车停在单元门口,要停在指定的车库内”但物管公司并没有提供给
李某于2008年买运输公司的车,尚未过户,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了保,2009年发生肇事,2010年完成过户手续,在诉讼中李某可否为原告及法律依据。
我是眉山市一家物业公司,小区内有一辆摩托车被盗,由于我们和业主没有签保管合同,同时业主本身没有交停车费,而且由于业主本身对自己的车辆没有进行妥善管理,从监控中可以看出我们的保安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了巡逻,业主摩托车丢失后,主动找到我们要求我们赔偿他的摩托车的一半价钱,就是3000.我想请问业主要求合理吗?
他的公司没有设停车场,只叫我把车放在大门口,又没有人帮我看管,我那天晚上加班,下班后发现车不见了,这样的情况公司要不要负上一点责任?
你好,我是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保安在工作时间里不在门卫房的情况下,贼人进来开走车到门口按车啦扒,保安看都没有看是谁走,就开门让贼人开走了摩托车。 1。我可以直接开除他吗? 2。是谁理应陪赏工员,保安还是公司?(员工是没有保费)
本公司因给某厂家做代理,因广告市场费用一直没得到解决,厂家有15万的货款在我处,正协商未果,我公司会计提出辞职,公司遂与其结清工资,该会计亦对工作进行了交接,但厂家业务员买通该会计,利用会计最后一天上班下班后留门的办法,合伙一起把公司所有财物(货物、办公用具、票据、增票、公章、经营证书等能拿走的)全部变卖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