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如下:我工作,妻子在家。有一个两岁的儿子,是个脑瘫。我和妻子的年纪都快30了。 问题是:我们现在想再生一个孩子,如果我现在上社保的话,多久可以领津贴?能领的津贴是多少?
我是2011年9月生的宝宝,当时单位给我发放了产假期间的5个月基本工资,同时社保局也给我发放了一部分生育津贴,现在单位说我的生育津贴和单位的工资不能同时享受,要求我退回社保的那部分钱?我应该怎么办
请问声:生育津贴是属于个人还是公司的呢???我老婆是做幼师的,在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发放,但是在休完产假后,因要带小孩子而辞职。现在生育津贴追溯,回答的是属于单位的,为什么???
我在去年休息了98天的产假,今年报销生育津贴,北京社保报回来15000多,我自己的基数是5000,但是在我休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了我70%的工资,但扣除五险一金后发了2000多每月,公司现在说15000-5000*70%*4=1000,才补给我1000块这这算法对吗?
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吗?如果是,烟台市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
请问: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吗?如果是,烟台市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 如果是,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或扣发、挪用生育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是一纸空文?
您好: 我老婆是事业单位的,去年生了小宝宝,请了6个月的产假。这几天生育保险报销下来了,有12000左右,但是去领钱的时候她单位却说产假期间单位有给她发工资(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其他的全部没有),所以生育津贴是补给单位的,只发1300元的顺产补助。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回剩下的钱吗?
产假生育津贴和上班工资有差额,可以要求企业产假工资和产假前工资差额补偿么?
由于企业按照大连市最低标准缴纳生育保险,并没有按照社保要求(按照员工工资总额来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导致产假工资(保险生育津贴)和正常上班的工资有很大差距,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