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国家土地法实施后当地没有组织确权,故农民手中没有<红夲>在遇到宅基地纠纷时能否以该证的四至为根据?
律师们好,1987年我家向隔壁一户人家以1000元买下了他家的房子,这房子它们不用了,后来我家在90年把这老房子推倒又自己建了新房,现在遇到拆迁,它们家拿着50年代的土地房产证要求我家把新房推倒,它们自己要建房,并且不承认房子是卖给我家的,我们在买房子时没有和他们签任何协议,到现在也没过户过,就是说我家的新房子
我这土地房产所有证是1951年的因为我们家都没在温州了现在回来了可有几件房给别人用了他们土地证也领了不知道我的房子还可以拿回来吗?我们这证是私有的,去土地局问能领证吗?他们需要村里开证明 ,村里已经将房子用了,他们说已经土改了几次了现在不给开证明了,有什么法律办法拿回房子吗
我祖辈一房屋,59当地建百货大楼,借我家老屋给拆迁户住至今。因历史原因(家庭成分工商兼地主),不敢主张权利。79年开始我们找大队、人民公社、县政府。政府在我们无法出示房屋所有证时,给了个答复。现我找到了房屋所有证,我们该怎么主张权力?
两个儿子共同出的钱为家里两老人买了社保,现在买了社保却要退出土地,队上说自己家人能占有的就可占有,不能的则给队上其他人。老人希望两儿子一人一份,但小儿子不依,要自己一家得两份,理由是小儿子家有两个人没有土地,大儿子家只有一人没有土地,且老人的户口还在小儿子家,但实际上已分家。队上怎么调节小儿子都不同
您好,在拆迁安置时取得了《上海市土地房产所有证》1951年11月,由人民政府地政局局长汪维恒和副局长谢祝柯签字。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定后开之土地一坵一畝****,为**全家所有。对耕种,居住,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父亲死亡兄弟户口都不在家,所有房产土地都被改到叔叔名下怎么办
房屋是本人父母83年左右改的,五年前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本人与哥哥户口都迁到妻子家,三年前叔叔以土地使用证丢失为由将所有的房产土地都过到他名下。现土地房产国家要征收,我们如何维权?
我们家一直居住祖上留下来的房子,宅基地只有1951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一直没有重新盖房,没有更换新的房产证,请问,现在拆迁是否还有法律效力。谢谢,有村委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