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月10号经中介介绍我同意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当日中介收了承租方交的定金,中介给双方出具了收据,在给我方的收据上只注明为出租房屋定金,并无其他约束条款,本月13日因其它原因又没有租给原承租方,我属违约,我该怎样处理?承租方交的定金中介会退给他吗?
在今年3月份,我让朋友骑摩托车载我去帮忙买东西,回家的路上把一位骑自行车刮倒,造成骑自行车人腿骨折,我当时没有报警就去医院出钱给看病,出事当天晚上我与骑摩托车者口头协商,医疗费用各半,但一直以在来骑摩托者就给了我500元。现在人已出院,医疗费我已花去7500元,当时医疗费用是九千多元,因我经济有限无力再资付
我在给某开发商做广告时因开发商一直拖欠货款,经同开发商协议,他们同意将此货款用于抵押其中一套房屋的首付款,并签了定房协议书,而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查封(在我们签定协议书之前就被法院查封了的,而我们是不知情的),现在由法院接手处理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最终能够得到怎样的解决?注:
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会,但原董事会以股东大会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某一条款为由拒绝交权(事实上公司章程该条款本来就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通过公证公证原董事会拒不交权过程,并以此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
本人在去年11月把座落在村里的自家拥有一套房屋(非小区或花园)一共有三层(外加1个天台)共400多平方的实用面积套间,每一层各有1个阳台,1个大厅,2房,2厕,其中有一间是套房,此宅水电,宽带,热水器等齐全)出租给一对年轻的夫妇。月租金是1800元,押金是1800元,租期是2年。租金是月付的。但是到了上个月20号,租客
本人妹妹在东莞店帮别人卖鞋,听说口头协议要半年后才能辞工。现在的情况是每月才能拿1000块的工资,每天工作10小时,不包住,试用期3天说三天不给工资,工资压了1个半月,按老板的话,如果不干半年以上,现在她辞工,一个半月工资就没了。请求你的帮助,谢谢!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付全责,作为受害方该从哪些方面获得法律允许的赔偿?其中包括一些什么方面,应该怎样计算?是否按照地区性标准?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样获得他们的认可?希望得到法律和人士的帮助。
老公爱打牌,没工作,我想离婚,我要孩子,他说我要孩子的话他就啥子都不得管。又因为买统建房他贷了3万贷款,他要我一次给他付清;另外我们没有存款,所以其他家具之类的他都不要。他这样的要求过分吗?我觉得孩子他有责任抚养,应该每月支付抚养费。不知我这事应该怎样解决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