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事发生口角,我在单位工作QQ群里给他骂了,内容如下: 有哪一个医疗机构没有受到投诉的,值得大惊小怪的吗?!你陈立强能代表医院吗?知不知道自己身份,你算干嘛的?你不就是一个喇化烧锅炉的吗?斗大的字你认识几个?发个通知还尽是错别字,还在装什么蛋?连一个卫生技术人员都算不上,还到处指手画脚,你配吗?还真以为自己是领导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你还要不要个比脸了?动不动就各个中心负责人如何如何,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号称有三个中心,其中奋斗是两套牌子而已,不属于规范的社区,龙岗中心尚没开业,并且以上两个中心都没主任且没有取得许可证。只有西宾社区中心是有独立办公场所,有营业许可证的。但是,西滨是有中心主任的。业务上归卫生局指导,行政上受院长约束,日常工作由中心主任主持。要有自知之明,我这个中心主任不归你领导。本来就一条腿,还非要当长跑教练,可笑不可笑。不知道你哪来的大脸,还好意思参加 科主任例会,你有什么资格啊?你的专长不就是善于给领导添菊花吗?你的业绩不就是做表面文章、做假档案吗?凭借费副院长的“欣赏”,就自以为是让区医院的社区的总教头了,把手放在自己胸口问自己会点啥呀?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不知廉耻的吗?本来,你这种见利忘义、卖主求荣的势利小人我是非常鄙视,不愿多看一眼的,只想躲你远点。可你这一年多来,狗仗人势,得寸进尺,到我中心的各个科室指手画脚,连我中心的工会积极分子你都要干预。更加险恶的是,你还离间我和副主任王庆荣的关系,说什么:副主任不是主任吗,你说了就算。想达到通过副主任扰乱中心工作的罪恶目的。今天,我正式警告你:我不想与你一争短长,和你斗对我来说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不配,过去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但是请你离我远一点,不要再故态重萌,否则老账新帐一起算,请自重!!!!!!!!!!!!!!!!!!!! 不知道我的语言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感谢帮助!!!!!!!!
过去在青春期的时候,有印象的.是一次在学校买东西时和一个女生靠的很近,身体还碰到了她(有一点小小的有意),我的隐私部位也碰到了她就2秒钟吧,我就往后退了回去,这个情况最多发生过两次(另外一次好像没有碰到人家,好似都没有身体接触,可能也有身体接触但我记不清了),还有一次我拿车时,我的反光镜有意无意的碰到
请问有一伙人趁我外出和上班时间进入我家,房间里没有值钱的东西,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的使用我的衣物还虐待我的宠物,但他们穿完后又换回里也没拿走我口袋里的钱,他们把我好多衣服都穿破了,同时也给我造成极大的精神负担和恐慌,
我在玩游戏时,在游戏里面认识一个网友,名叫心若之兰,,我们两个人识好久了,大约有18个月了,她在介绍自己的时候告诉我她26岁了,未婚,她自己说自己是广州某部队旅长的女儿,她是一名警察,在去年的8月份她说由于她的上级伙同某老板走私,她也参与其中,被司法调查,后来在她父亲的关系疏通下,把她保了下来,从此她就
学校时候,解大便的时候(为了暴露吧其实也没什么要解手的,故意在那个外面可以看得见得地方上的那个位置外面可以看得见,看见有女的走过,我就站起来了(当时是一种暴露心理),她自己向里面看了一眼就走了,我后来也走了上课了,她如果未满14周岁还是儿童,当时我也如果成年,我会受什么处罚呢 或违反了什么法律,或者这
标 题: 是否构成犯罪 问 题: 是否构成犯罪 我带一个女同学去网吧上网,他未成年没去过想去看看网吧的样子,我吹牛说我去过多次我陪同你一起去,她同意了。去之前我说我要看一点不健康的我问她可不可以,她说没关系你看吧,在网吧的时候我又问她一次可不可以看一点不健康我还看玩笑的说以前在网吧看了还和同学手淫的(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如不构成罪,我应该通过公安机关还是人名法院维权?
某人把我的照片先后十次上传到“世纪佳缘网站”上,注册不同的网名、年龄、职业、学历征婚,但都是我的照片,我向网站投诉后被删除一次,他马上又再次注册再次上传我的照片,甚至一天注册上传过三次,而且这种行为还会持续,请问这种行为是构成侮辱罪还是诽谤罪你还是不构成罪?如不构成我该如何维权?是向公干机关报案还是
2013年3月,周某和王某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600万元,由中介机构一手办理。该中介机构先为周某和王某融资注册资金的20%,120万,拿出营业执照后,又为其俩人融资480万,然后将营业执照申领。王某和周某付中介公司1万8千元费用。股东发起人比例是周某80%出资,王某20%出资,执照经办都是王某一手经办。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