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宅基地房子,户主是女方父亲,安置人一共四个(岳父母两人,我和我妻子),我现在已经离婚,请问律师,我能够得到安置费多少???急需律师打官司,谢谢!!联系方式..........
我和我姥姥在一户口本上,我姥姥是户主,没有其他的人,我俩都是农民,我是否可以继承该宅基地?我还有几个姨,要是拆迁,变成钱是否有我的份额?我们两人各有四十平米的回迁补助平米,但是只能加在一起选一套房,我的姨是否有权继承?要是写了我姥姥名字是否我的四十平米就变成我姥姥的了?谢谢那位老师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我的宅基地因水利工程被政府征用,后政府给予建房用地安置,但一直没有实施划分,后来被村委搞开发盖楼了,村委自己制定了安置方案要求我接受楼房安置,但我不同意,要求按政府安置方案给予建房用地安置,政府说这是你们村民自治的事情,要求我去起诉村委会,请问这样合法吗? 村委违法,政府却坐视不管,如果起诉村委,我
律师您好,我爸爸处这次拆迁,从拆迁协议上看到原宅基地有效面积为433平米,现在安置得到三套商品房共344平米,另外还有一套130平米的小洋房(小洋房也有政府统一建造再分配),补偿款9万多一点,由于户主是我爸爸,大哥结婚后一家三口住在家里,所以这些安置房和补偿款都被爸爸和大哥一家拿走了。我(入赘女方),但宅基地
急!请有经验的律师来下~关于宅基地的征用及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成都--五花办2004年开始征用了我们的地后, 我们于2009年6月住进电梯公寓安置房内,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国家规定的是每人应该有45个平方!而我们每人只有35个㎡!我们说要办房产证,五花办的就说要以上面签45㎡为条件,而剩下的10㎡也不会补给我们!我们还要多交10㎡的物管费! 2012年4月又让房屋中介来量电梯公寓下面门面
我家是农村户口,户主是我丈夫,在宅基地上建房一套,是我和丈夫共同出资建造,家中另有老人,一直赡养至今,现遇村里拆迁补偿,老人有要求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使用权,请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有何依据?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
2012年从亲属那里买了一套安置房,预付15万房款,由于比较信任,双方未签订合同,只写了一张收条,房子我已开始装修,但新政策下来后要缴20%的所得税,对方要我承担,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但装修已经花了4万多了,请问这部分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预付款是否可以收回。
到县里信访乡里给我的答复不服,到县里申请复查并且对复查结果不满意,再准备到地区去上访,这时乡里干部叫我不要去地区级信访部门上访了,说给我处理事情,可是乡里干部拖过了我的申请复核有效时间30天后,又不给我处理事情了,让我丧失了申请地市级信访局售访复核的机会,他们的做法真的很无耻,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