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海城的老王有四子一女,老王夫妇偏爱女儿,夫妇俩一直给女儿带孩子,从出生一直到上小学、中学。为了上学方便,老王外孙女的户口就落在老王的户口本上。后来有动迁的消息,老王的女儿就盘算着多占父母一套房子,老王的外孙女都结婚了户口也不迁出去。 动迁后,老王夫妻要了一套65平米的房子,老王的女儿女婿千方百计让老王夫妇把一套45平米的小房子答应给外孙女,说老王外孙女的户口在老王家。现在老王的四个儿子和儿媳妇都很生气,因为拆迁补偿不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补偿,是按照产权调换还平。 老王的女儿女婿就是要占老两口一套房子,所以就以外孙女的户口在老王家为由,骗老两口说房子是外孙女的!结果老王夫妇认为外孙女的户口在他家,那套45平米的房子就是他外孙女的,其实产权是老两口的。 有什么办法可以妥善解决这两套房子的归属问题? 1、如果45平米的小房子给老王的外孙女,是否需要赠与公证?是否要有赠与义务? 2、如果由老王的4个儿子继承65平米的房子,老王的女儿没有继承权,是否需要立遗嘱?
赵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这里拆迁一个院是一刀切给25万 不管有房没房都是,有房照的给楼,我有两栋养鸡的房屋是在规划之前就有的,我想知道我的这两栋房子能不能要出钱来,我的理解的是他的25万针对的是规划后新建房太多 所以改为一刀切给25万,我感觉有点不合理 能麻烦赵律师帮帮我吗,我只想知道我能不能在拿
基本情况: 1.房屋性质是私房,所有人是奶奶(已经与数年前过世),奶奶有五个子女,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三个女儿在奶奶过世前7年左右就分别嫁人搬离了此房屋,两个儿子的家庭与老人同住直至老人过世。 2.房屋里有两个户口,分别是大儿子夫妇和女儿女婿及二儿子夫妇和儿子媳妇。 3.大儿子身体不好,长病假,大儿媳已经
父亲房产,在拆迁过程中,父亲在场达成协议,家主房与房前无照房及无照房下购买的土地一同拆迁,与拆迁部门达成协议补偿,并由女儿进行代理签署,事后拆迁部门反悔,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同女儿签署第二份协议,但比第一次补偿少了,事过二年,父亲对此事不满,请问最后这份协议能否无效。
海城的老王有四子一女,老王夫妇偏爱女儿,夫妇俩一直给女儿带孩子,从出生一直到上小学、中学。为了上学方便,老王外孙女的户口就落在老王的户口本上。后来有动迁的消息,老王的女儿就盘算着多占父母一套房子,老王的外孙女都结婚了户口也不迁出去。 动迁后,老王夫妻要了一套65平米的房子,老王的女儿女婿千方百计让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