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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咨询:

拆迁补偿咨询: 问 题: 海城的老王有四子一女,老王夫妇偏爱女儿,夫妇俩一直给女儿带孩子,从出生一直到上小学、中学。为了上学方便,老王外孙女的户口就落在老王的户口本上。后来有动迁的消息,老王的女儿就盘算着多占父母一套房子,老王的外孙女都结婚了户口也不迁出去。
动迁后,老王夫妻要了一套65平米的房子,老王的女儿女婿千方百计让老王夫妇把一套45平米的小房子答应给外孙女,说老王外孙女的户口在老王家。现在老王的四个儿子和儿媳妇都很生气,因为拆迁补偿不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补偿,是按照产权调换还平。

老王的女儿女婿就是要占老两口一套房子,所以就以外孙女的户口在老王家为由,骗老两口说房子是外孙女的!结果老王夫妇认为外孙女的户口在他家,那套45平米的房子就是他外孙女的,其实产权是老两口的。

有什么办法可以妥善解决这两套房子的归属问题? 
1、如果45平米的小房子给老王的外孙女,是否需要赠与公证?是否要有赠与义务?
2、如果由老王的4个儿子继承65平米的房子,老王的女儿没有继承权,是否需要立遗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81……(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3-05-03 10: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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