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我爷爷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2011年我爷爷的老房子拆迁,拆得35个平方,准备拿一室一厅,不足的平方按拆迁市场价问村里买。新房预计几年后才能造好,拆迁协议书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十几年来都是住在我们的房子里,准备以后把这房赠与我爸,但是我爷爷去年过世了,关于这套分下来的房子未留下任何遗书。我姑姑不参与分房,我叔叔同意房源归我爸,但是要求我们拿15万现金给他作为补偿。我爸爸怕以后房价再上涨,所以想尽早了了这事。请问这个协议书该何时写?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一定需要第三人在场?
事情起因,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善自处理结婚时的金器卖了,导致吵架女方以冷静为由搬出男方家住公司宿舍,男方因想得知事情原由,找女方家人询问理论(当时只有男方一人),遭遇女方家人及十多位亲朋好友殴打,事情经过三个多月男方当时没有及时报警,也没去医院进行治疗。请问能起诉成功吗?胜算机会大吗?
现在我奶奶以前的家那要拆迁了,免不了出现分房问题,但是当初呢我们是搬了家的,我奶奶他们就卖了房子,迁走了户口,但是我奶奶没有迁走,户口还在原来的地方,所以想请问一下我奶奶能不能分到房子?去问的时候,他们说一定要在那有房子的才可以分到,光有户口没有用,总之很多很多的理由,就是不想分房子给我们,我就奇怪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丈夫育有一个儿子,婚后一起贷款买了一两车,但是丈夫总是有外遇,(至少我发现三次了,不悔改),为了保障我和孩子的权益,我们双方家庭商量好了,如果下次再发生外遇这样的事情就离婚,且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婚后财产也全归我所有,请问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没有效我该怎么办?谢谢
儿媳妇砸了老公公的家,是不是公安能拘留她?假如说能拘留,那么派出所以这是家庭内部问题不方便介入为由不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因为水灾有些房屋受损,所以整个村子的房子都拆了,我们家是前后两个房子,前面这个房子是我妈妈离婚时男方给的房子,后面的房子是我妈妈以后买的房子,原来是有墙分隔的,后来就都打通了,这样两个房子共用一个院子,原来是有两个房产证的,因为村委会收的时候给弄湿了,就给我们合办成一个房产证,我妈妈找他理论,要求他
是这样的,我老公他爷爷过世了,但是他的房子是拆迁户,补助的钱都给了他二儿子,因为一直都是他二儿子住在那。现在我老公他奶奶还在,房子也要拆迁了,有两间平房卧室,但我老公她奶奶把这两间分开了,其中一间的户主是她女儿的,另外一间的户主是奶奶的,但是以奶奶为户主的这间房子上有我老公公,我老公的名字。那么如果
原亲生父亲名下房产,生父去世转到生母名下。如母亲再婚,母亲去世后,继父有无继承该房产的权力?继父已成年子女有无继承该房产权力?怎样可以亲生子女直接继承避免纠纷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