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他生活了10多年,没有结婚证。女人和男人分手后,写有协议,盖过指纹。但是那个男的老是上门纠缠。应该怎么处理。
我弟弟未婚生子,现在已分手,孩子因为才十个月在法院已判给女方,如果现在我弟弟私自把孩子户口落在我家,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么?触犯到什么法律么?
一朋友和男友未婚生子已五岁,半年前男的离开了她,现在孩子的父亲的想再和她在一起,但我朋友不想再和他一起了,孩子现在男方,现在朋友想要孩子,她们要先办结婚然后再办离婚来解决这个问题吗?
未婚肚里有孩子,他要求我陪他5万元损失费,现在我开的店被他们砸了 我这损失怎么办,派出所调解不了,天天来我家闹,请问该怎么走法律程序解决,我要赔偿女方什么,他们又要赔偿我什么 报警了 他们不处理 还说等事在闹大点在处理
如果一個已婚的澳門男人在內地跟一名內地女人通姦,还生了一個孩子,請問那男人的澳門妻子可以告他們嗎?可以告那個女人嗎?可以令那個女人賠償嗎? 應在澳門告他們,还是在內地告他們??还有別的方法嗎????十分謝謝幫忙.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男女两人交往有四年时间,且交往期间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在订婚时买房,男方付了房子的首付,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后来男方提出分手,现在要交房子了,男方向女方要首付的一半钱(注:后来的贷款钱一直是女方付),像这种情况,女方算不算房子的主人呢?男方要一半的钱如果不给的话可合理?这种情况法律
父母为我哥哥买房子,哥哥女朋友说能公积金贷款减轻家庭压力,要求房产证上写我哥哥和她的名字!于是房产证上所有人为俩人名!但房产证办出后她说婚前没有义务,不履行诺言贷款!所以买房钱为我父母一人承担! 现由于某种原因,未办结婚证分手~现女方要一半房产,求专业人士指导……
想问下我爱人是下岗职工,今年45岁男,原来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民贸二局职工、想问他们要到好大年纪可以退休。 本人女、今年45岁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在全民企业单位工作、想问我们要到好大年纪可以退休。
我是在去年09年5月份和我男朋友订婚,当时就他家订了,我家未订,订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我们一直吵架,也出现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后来提及分手时,他家要求返还礼金、摆酒时亲戚的见面礼、要求首饰兑现、电瓶车兑现、还有我住他家那段时间的生活费用。我觉得很不合理。期间我人流过2个小孩。请问,我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