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85年曾分得一片自留山,87年去世后至今该山都没有重新进行分配,一直闲置着。我父亲于71年病故,我母亲也于99年逝世。我兄妹都在外地工作,户口已迁出;我无力在外购房,但在老家仍有房屋。现在有关部门拟将在当地兴建一条高速公路,需要征用祖父生前部分自留山,请问我们能否获得补偿?
我有一幅自留山 , 已经被企业把原貌损坏包括林木,我找他赔偿, 他说他们 租用 , 但是这个企业是我们当地政府重点企业, 在用地上,政策是放了的。 我一个老百姓知道他违法, 但是我又没有办法,只有租给他了哦 为此自留山租给企业合同,怎样写才可以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
我有一幅自留山 , 已经被企业把原貌损坏包括林木,我找他赔偿, 他说他们 租用 , 但是这个企业是我们当地政府重点企业, 在用地上,政策是放了的。 我一个老百姓知道他违法, 但是我又没有办法,只有租给他了哦 为此自留山租给企业合同,怎样写才可以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我岳父家(农户)在北京郊区承租了本村的自留山有二十几年了,当时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并经过了当地县一级别公证处的公正。大致内容规定:1,合同期限为长期,无期限,子女可以继承;2,所有地上植物的收入归承租人所有;3,合同记录了当时具体的树木数量。 目前,已经二十几年了,整个自留山在一家人的管理下,已经生长
父母都去世了,我们家所有人的户口都不在村里了,我还能继承村里的自留山使用权吗
十多年前户口就都迁走了 原来住的村里把自留山承包给了别人 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我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谢谢好人 帮帮忙
超市承认他们存在严重过失,但不承认包内含有我们所陈述的物件表示只愿意赔偿几千元
昨天在家乐福购物,在自动存包柜存好包包并确认关好柜门后离开购物,半小时回来之后用条形码开了柜门发现里面空无一物,去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一男子在我们存包时就在身边排行,他在我们离开的半小时之内用手拉过柜门几次都没有开,并在丢弃废弃条形码的盒子内翻找了很长时间,不久就找来安保人员帮其打开柜门,监控录像里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