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小板包给甲方加工成木条,当时口头约定成品加工费为140元每立方米,小板加工成木条以后一次性结算加工费,甲方自带加工机械设备,自带工人,劳作时间自己安排,我只提供电源,只按加工的成品给甲方结算加工费。
有一天,在加工小板的过程中,甲方在不停机械设备,不停电的情况下违规用手掏锯屑,结果,手被电锯锯伤,我是否要承担甲方的赔偿?
甲方家属不断的找我索赔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办。
像这样是算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用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们的关系
我家现在做房子,地基和原材料是我自己负责采购的,然后建造方面就是直接交给附近的一个工头,就是属于承包给了他的,但是因为是熟人,所以只有口头承诺,有周边的很多乡亲知道,没有任何的书面形式说明。然后就是开工前就已经给了工头一半的工钱作为定金,但是也没有任何书面说明。就这样,所有的建造方面的包括人力,各种
我们开了一个广告店,6月份的时候接了一个灯箱,广告布部分我们自己做好,焊接与全部的安装给了另外一个人做,因为人手不够,那个人还请了一个小工,小工的工资由那个人自己负责,7月份的时候,灯箱的灯不亮了,那个人过去维修,维修过程中,他被电死了,请问一下,我们和那个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其中我们会不会负有刑事责任
我亲戚于7月份与某公司维修机械时不慎造成左手食指,中指指间节脱落,当时公司约定三个月1万元左右,工资一次性付清,负责公司十一个子公司的设备,随叫随到。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医疗费用已经用了一万多元,请问我与该公司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关系,应该如何维权?
哥哥是电器维修工,在一名顾客的强烈要求下上门为其检查电器接收设备。在爬上顾客房顶检查时因老房子房梁腐朽断裂而摔伤严重,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可以要求那名顾客负担医疗费用吗?
2012年7月,我女儿和对象包歌厅亮化工程,最后工序是按灯接电,他顾了一个有证的电工负责按灯接电,干这个活是300元钱,这个电工带电作业被电死了,他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他违章作业导致死亡应该负多少责任
我姑父是电工,电工证是十年前的,近十年未审查。他帮一小制衣厂排空调线,站凳子上时被转着的风扇劈到头,致脑出血。出院后五个月因脑外伤后遗症:癫痫发作,再次摔到头部,致六级伤残。鉴定第一次风扇劈到致残参与度为50%。请问这种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要求赔偿的话怎样合理?谢谢
我父亲长期在学校搞维修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本校职工,就是属于有活就去维修的关系,学校的铝合金窗户年久失修,螺丝生锈,在工作过程中拧螺丝导致梯子滑落,造成脚踝部位粉碎性骨折。请问学校该不该承担责任?予以赔偿
我父亲长期在学校搞维修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本校职工,就是属于有活就去维修的关系,学校的铝合金窗户年久失修,螺丝生锈,在工作过程中拧螺丝导致梯子滑落,造成脚踝部位粉碎性骨折。请问学校该不该承担责任?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