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2009年11月1日最后一次月经,预产期今年8月8日。今年1月29日出血,医生诊断先兆流产,保胎保胎,至2月26日治愈出院,出院在该医院建立产检卡,先后做了很多检查,地中海贫血确诊和羊水穿刺都做过,正常。4月22日做了四维彩超排畸(检查意见:胎儿股骨长与头围孕周相差两周)医生说要跟踪观察,5月20复查彩超,(检查意见依然双顶径与股骨长不符)医生说继续跟踪观察(从怀孕到现在B超做了10多次,彩超做了三次)于6月3又出血,医生诊断先兆早产,住院保胎,6月14出院。6月28再次出血,继续保胎入院,(先后住了三次院)每次都要验血验尿,医生说找不到出血的原因,住院期间7月2再照一次彩超(双顶径93MM股骨长63MM)医生说这两相不能大于30MM,这个数值正好在临界点,还要继续观察,7月10出院。算好日子38周24号生小孩,23号去产检,产检医生叫照B超,生小孩股骨长最好有67MM,B超结果(双顶径97MM股骨长63MM)产检医生都这个数值大于30MM,而且股骨长和上次B超一样,没有长,产检医生说有问题,叫我们去主任那里看,主任看后说什么可能是基因的问题(觉得她是在找借口)打电话到广州那边的医院,然后把包袱丢给我们,叫我们去广州那边看,可我老婆现在38周了,在去广州200多公里的路上随时都可能生,医生还说广州那边检查不正常就不可以要了,就算检查正常也要生下来才知道,这不是等于判了死刑吗。请问该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责任吗。
一次开腹手术,手术中失误造成输尿管损伤,医生当时就发现了,做了修复处理,术后21天拔出该修复处的引流器,患者没有任何异常,感觉其修复良好,患者和陪护人员因此在医院多住了几天(住了21天,正常7天最多14天可以出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如果追究的话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电视演的那个女婴被偷走的案子,医院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
电视演的那个,一个女的化装成护士在医院把小孩给抱走了,这个事情,医院说自己在这个事情中没有任何责任。说小孩是骗走的,不是偷走的。可是那个护士服是那个女嫌疑人从医院偷到的,医院在这个事情上,是否有一定的责任呢? 请各位律师朋友解答。
我的腿骨折了,在手术后在院感染了,到现在已经是7个月,每天都要上医院去换药,伤口一直出脓!问下,这是谁的责任?
我亲戚开车帮人送货,在途中,一老头骑单车拐上公路,后面一辆货车尾随而至,按刹车已经来不及,没办法,只能往旁边的水沟里面开了,没想到却撞电杆了,把手撞断了,被路边人送医院,在医院住院期间,做第一次手术时,把手接上了,手还能动,由于是农村人,家里穷,手术就把家里仅有的点钱用光了并且还找很多亲戚朋友接了,
我老婆是2010年3月14号在重庆塘坝中心卫生院生的小孩,孩子生下来后医生给的每一项指标都是10分,我们就在医院住了两天院后出院了,可是在回家后的晚上孩子就出现了过度哭闹,双脚发抖,脸色发黄,嘴唇还有口水白泡。第二天我们就抱着孩子去了塘坝中心卫生院儿科,看到医生后我们给他说了孩子的相关症状,医生听了后就只给
我老婆是2010年3月14号在重庆塘坝中心卫生院生的小孩,孩子生下来后医生给的每一项指标都是10分,我们就在医院住了两天院后出院了,可是在回家后的晚上孩子就出现了过度哭闹,双脚发抖,脸色发黄,嘴唇还有口水白泡。第二天我们就抱着孩子去了塘坝中心卫生院儿科,看到医生后我们给他说了孩子的相关症状,医生听了后就只给
我的情况是:我的宝宝在我生下她第六天被查出是患有先天性肠旋转不良,医生说在拍的片子上不懂的人也很容易能看出肠子的畸形。我是按照规定接受孕期的检查,在我5个月至产接受过3次B超检查,但医院没有检查出,请问,这样医院是否有过错,如果有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费该多少呢?
病人在住院期间,走出医院(未办理出院手续),也没有医务人员阻挡或劝阻,也不知病人是考虑治疗绝望,或是精神状态出问题,最终,病人跳水身亡?现在,病人家属找医院论理,并要求赔偿,院方认为,病人在医院外身亡,与医院无关,所以拒不赔偿。请问此事故医院有赔偿责任吗?
2010年5月2日23:04分,我爱人在妇儿科住院部产房顺利分娩,至5月3日1:40左右从产房回到病房。回病房后,她首先上了一次厕所,发现小便正常,期间我两次知会值班护士,她“通气”了,她“小便”了,护士询问小便是否正常,我告知其中有少量血块,值班护士说那属于正常情况。 从5月3日2:30左右开始,我爱人感觉下腹部、
胎儿已经打掉了,胎儿一个月的时候去做B超,医生问多久没来月经,我们如实说了,然后医生推断胎儿是二个月,我们辩解是一个月,这是我们精心算好的时间,但医生还是按照两个月做的B超,说是没有听到胎心,看到胎芽,诊断为葡萄胎,继而在医生的安排下做了清宫,刚刮出来的秽物,医生又说不像是葡萄胎,然后又拿去化验,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