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回迁及补偿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这样的东西如果政府后期不承认,走法
我家原先居住的地方因商业开发,需要拆迁,前期因拆迁条件没有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就此拆迁问题一直拖了两年多,去年因开发商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快速清理购买地块尚未拆迁的住户,以便于其能快速进行土地开发,当时主导我们拆迁的政府部门是街道,经过几轮谈判,街道、开发商以及我们拆迁户三方达成书面协议,政府同
我家的房子是三年前被拆迁的,一年前已经进行了安置房选房,今年要求结算的时候开发商的人说之前的安置不算了,要按照拆迁证上的面积大小选房。因为我家的房子写了两个名字,但是房屋结构有两种,当时写名字的时候他们也没说按照结构大小分配房产大小,但是现在他们要按照这样的方法重新计算,这明显对开发商的补偿有利,请
90年政府拆迁我家平面面积有大概140平米算上楼房共227多平米(有建筑面积图和房屋产权证明)但补偿我家的只有3套共100平米不到原因是我三爷爷不在那里住,但是我三爷爷的房产早赠送我父亲了(有委托我父亲办理的委托书.赠送的送字遗产书和公正书)这样我可以要回没给的面积吗?
房屋拆迁,有营业执照、地税没有国税拆迁的时候可以得到补偿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这属于农村近几年要动迁,我家是居民住宅也不是临街。2011年我妈妈办了一个干洗店的照,只交的地税,当时办的时候就没给办国税。目前没有营业,只是有这个照!我想问一下 像这样的情况(只有营业执照地税,没有国税没有营业)拆迁的时候会算商业照吗?会比普通住宅得到的补偿多吗?如果不算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