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是中山市南区村村民由于08年村里为左解决村民住房难问题在村委会兴建自住房每平方2000元买给本村民自用当时街上贴满广告村里所有人也知这事,以当时价格也不便宜,旁边有个小区有绿化设施先买2500元一平方, 但我选择村里2000元一方的去买结果我去落订左一间先比左1万按金,当时村里负责人话不用签合同搞到房产证先签因为这种房产属集资房不属于商品楼,第二年可以交楼了写左一张1万元收据给我。好啦过左第二年还未交到楼村里负责人话不见左楼层图纸搞不到证,实情他们村官贪钱一直拖到现在,经过左5年终于搞到国有证现左村里负责人话要买3200元一平方还要当二手楼卖过户费差不多5万元,如果不买的只赔偿翻了订金双倍.他们的做法是否对呢,我为左等这间楼我挫失左好多买楼机会,如果我当时买左2500方现在升值到4000方.我可以告村委会以原价2000元一方卖给我吗?这种情况纯属村官过失有咩理由七幢楼图纸会在办公室里面丢失呢,口头承诺算不算,现在我可以点做有咩办法可以告村官骗钱?我寻求法律途径方法。
买方为了躲房产未满五年个税,让卖方给做个房产委托,卖方也比较担心有风险,那如果买方在给出示证明,证明如果有一切问题都与卖方谁谁无关,可行吗? 有什么必要风险吗
1.结婚时婆婆公公不愿意买房要我们和他们一起住,以后继承他们的房产,有两个儿子,我老公小,他们对这两个儿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在大儿子一家和老人的挑唆下,我们没有办法在一起住,准备买套房 2.我父母资助买了套房,当时没有多顾虑写的我俩的名,车写在他名下 3.去年婆婆公公和大儿子一再挑战我们的极限,我老公很生
父亲在世时,曾答应将一处房产给大儿子(父亲临终前也说过,有一个女儿在场),母亲当时无异议。后来父亲去世,这处本已属于大儿子的房子(但未过户)面临开发,母亲却要回房子重新分配给二儿子(二儿子此前已分得财产两处)。请问此前父亲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母亲是否有权分配?
律师:我是中山市南区村村民由于08年村里为左解决村民住房难问题在村委会兴建自住房每平方2000元买给本村民自用当时街上贴满广告村里所有人也知这事,以当时价格也不便宜,旁边人个小区有绿化设施先买2500元一平方, 但我选择村里2000元一方的去买结果我去落订左一间先比左1万按金,当时村里负责人话不用签合同搞到房产证先
我父母是农村户口,兄弟二人,父母健在时巳协议分家,由于顾及父母情绪,房产土地使用权仍写父亲之名,现巳去世多年,想将其转为兄弟各人名下,可以吗?如何转?
我父亲1996年离异,有一处福利房归我父亲。父亲于2010年4月再婚,领了结婚证。父亲于2011年2月突发心脏病去世,当时阿姨不在身边。 在父亲去世后,阿姨明确说不要房子,只要求居住。我们答应她的要求。现在阿姨不来住,电话也停机。 我们想尽早做个了断。 请问,这个情况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写明一套房子归女方所有,但这套房子是男方单位福利分房,也没有房产证,但后面补充一句如果房子有变化,男方赔偿女方同等面积商品房一套,这句话打官司男方能赔付吗离婚
我父亲有四兄弟,在家中最小,大伯二伯已经搬走了。八几年的时候父亲与三伯一起建了一幢一层的房子,大概一百五平方米左右,因为当时父亲尚未结婚,所以房契上写了三伯的名字,两兄弟一起分住房子的两边,到2001年的时候,三伯要建新房搬出去了,父亲当时用五百元买了房子下来,当时三伯也同意了,大伯二伯也见证了,可是父
我父亲有四兄弟,在家中最小,大伯二伯已经搬走了。八几年的时候父亲与三伯一起建了一幢一层的房子,大概一百五平方米左右,因为当时父亲尚未结婚,所以房契上写了三伯的名字,两兄弟一起分住房子的两边,到2001年的时候,三伯要建新房搬出去了,父亲当时用五百元买了房子下来,当时三伯也同意了,大伯二伯也见证了,可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