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的事实叙谈: 我现本人在深圳工作,昨天一早回广州番禺原来租住多年的一个家,上午11点到家门口, 当时开门进家时才发现在钥匙始终打不开门,于是急了害怕,就马上联系房东同我一起 帮忙一起开门,还是打不开,房东找来一位专开门锁的人来了,同样打不开门,大家都说 好像里面被反锁的感觉。碰巧我房间的隔壁的阳台那面是隔壁邻居搭棚正好在建房,开门锁人往阳台那边爬上去时发现正好窗护被小偷扳断了,家里贵重物品早就被盗光了,数码相机,首饰价值2万多全拿走了,家里翻乱散成一遍狼藉,当时我被吓疯,害怕,心难受得要死, 因为首饰都是老公为我亲自送给我的礼物。我是4月10回过一次租住的家,然后就是昨天再回到那家。具体也不知道是哪一天被盗走的。虽然报案日期是昨天上午11点。 现在我最当心的是,这次被盗的情况不一样,我想尽早破案追回我的损失财物和惩罚偷盗行窃犯罪份子。因为中国公安警察办事效率力度一向不强,老百姓的事情一向不管。我曾经也被行窃一次损失重大过,当时也报过案也给了报警回执单,写写就再也没下文了。 还有,本村的村委更可笑,不但没有帮我们的意思,还可责怪我:“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好好放好,被别人盗了“?本来东西是放在自己家里,什么叫不好好管理好呢?关键时刻现在是被盗我们是求助,现在不是在求责怪。而且这次被盗我们有提供重大嫌疑线索给公安,要趁热打铁,但是他们不力度办事,我当心他们一拖再拖后面就这样完事了。 请帮帮我,我应该要提前给他们怎样敲警钟??因为我第二天去追问工作人员,就你推我,我推他,又说是谁今天休假,明天又谁休假,又是谁又准备五一休假。所以我现在十分不放心了这案子虽然在他们手上但已是阁那边去了似的。请帮帮我,事先谢谢!
家姐是一位水电站工程工地上的一个普通炊事员,一天在给工地民工送饭时,一工地民工无端对家姐进行辱骂,家姐难以忍受其无理谩骂,与其争执拉扯至出手打架,对方估计放不下男人的面子,扬言家姐只要下车来便打死家姐,家姐下车与其厮打,后由工地老板解劝制止。晚上家兄去找他理论事情由来,伸手拉对方示意详谈此事,对方推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7月29日凌晨3点,社会闲杂人酒后到我家出租房找人,喧哗声音过大,本人出去制止时遭殴打致轻伤(通过法医鉴定),向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很多非常有利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和照片以及家庭住址),但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人,我了解到如果是轻伤就不属于社会治安案件,要移交到公安局以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我现在应该
我朋友被涉嫌敲诈勒索被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5天后,得知,案子已经转交给当地派出所了,请问这个是什么情况
在2010年的时候我朋友和承包人(3个)说是一起承包(铁路二十四局搅拌站地基开发一事)事情做,后因承包人太多,承包人要我朋友退出,承诺如果我朋友退出,给我朋友1.6万元,(先给了1万元。在打了一张6000元的欠条、欠条至今还在) 2012年6月21日,转交给市公安分局。承包人告我朋友敲诈勒索,并被市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
请问律师:我起诉“公安分局”行政机关为【不作为】案“被告”是否适格?街道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分局派出机构
全国站律师您好! 案情是:我是某医疗机构63岁法人,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有礼貌的找卫生局长讲理,无辜被局长殴打,经两级医院医生诊断【左手拇指软组织损伤、掌指关节囊损伤、功能受限】 次日上午我向街道公安派出所报案,所长与打人领导是同乡,拖延22天才给目击证人、打人领导作询问笔录!拖延30天才口头告
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
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