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1 我是属于武汉佰均成公司外派至上海亚信联创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是与武汉这家公司签到的,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在武汉还是上海。2 加班和打车的记录是每个月靠邮件发给上海区负责人的,而且武汉这家公司也是规定以邮件形式进行考勤确认 3以邮件形式发送加班和打车记录能做为劳动仲裁的证据吗?4 我离
我是2012年11月5号在工作中受伤的,现在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我是计件工资,而且只做了3个月,在这3个月我做了14700元,平均下来每月4900元,我想问下我在工伤赔付中怎么计算我的本人工资,谢谢
我从四月八号开始在一个记账公司上班,工资2000每周双休,今天老板说工作忙得差不多了不需要那么多人就让我明天不用去了,可是这些天的工资他说是2000除30再乘以十四,工资是不是不应该这样算,可是他又没有跟我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上家公司已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下家公司职工当月工资怎么算
我于17号从前一家公司离职,该公司已帮我缴纳了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之后我于22号到新公司报到,该公司不再帮我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但该公司当月发给我的工资是按税后(即缴纳公积金和社保后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出的工资,请问这时候合法?应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不合法,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追讨回来? 上家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现向仲裁提出加班费的权益主张,我合同签的是3500,后来其他同事离职,他的工作由我来接替,由于工作量的增加工资涨到5000,但未有补充的劳动协议,之前的工资未有拆分。但是用人单位由于一位同事对加班费争取胜诉后,就将工资单拆分了,之后用人单位将我的工资表拆分成基本工资2600,加班费1000,饭贴80
公司今天4月27号把我辞退了,合同没有到期。我在此公司工作3年2个月,我的工资是当地平均的6倍,请问我的赔偿是(3.5+1)*我的工资*2,还是(3.5+1)*当地平均的3倍*2, 如果是后面那种,那我不是亏大了吗?我可以告公司吗?请问到底怎么赔? 当地平均工资是按当地所在的省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还是当地所在的市、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