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和履行都是在闵行区的一个展厅(经营场所),但是合同约定“如有纠纷,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乙方的工商注册地是在杨浦,那该案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立案呢?
2008年1月,A公司和B公司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企业合同,要成立C公司。在筹办C公司期间,A公司和B公司代表C公司,与D公司达成一份购买合同。 该购买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 D公司和C公司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2) C公司将出价1千万元,从D公司购买一套设备; (3) 购买合同的生效日,起自C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
为争法院管辖权,买卖合同甲乙双方仅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
为争法院管辖权,买卖合同甲乙双方仅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该仲裁条款是否属双方对于对仲裁事项和仲裁法院约定不明从而属无效条款?如果属无效条款,能否视为双方约定双方所在基层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建筑承包合同约定,有纠纷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履行地在乙方所在地。真的发生纠纷后,可否突破约定管辖条款,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1、现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有没有管辖权?如果合同上注明: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诉讼。是不是双方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民诉法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2、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交货地点是不是就是合同履行地? 3、如果约定了合同签订地,以合同履行地上诉法院能否受理?
民事案件,受案法院能否将案件移送无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而其仍立案审理如何处理?
民事案件,受案法院能否将案件移送无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无管辖权而其仍立案审理如何处理?
抵押反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能否对抗民诉法专属管辖中“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
抵押反担保合同中约定由抵押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抵押房产并不在抵押权人所在地,届时在实现抵押权时,是按照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所在法院管辖,还是按照民诉法中专属管辖的规定由不动产所在法院管辖? 《物权法》中“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这一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么地址?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
问题补充: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
问题补充: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因为遗产分割问题,经私下沟通无效后,提交法院解决,我和妹妹是被告。我们地处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地区,当时立案应该亚运村派出法庭,可是后来接到奥运村法庭传票,可是经查的确是亚运村法庭的管辖范围,不知道这是不是正常的事情?请知情的律师先生/女士能速告知。谢谢!(当时接到电话时我提出疑问,说是转给奥运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