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我父亲去世,2013年3月我祖父去世,奶奶健在。我家只有一套房子,房屋所有权证上,所有权人是我母亲,无共有人。如果要进行房产公证,我叔叔有继承权么?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房产的问题。先描述一下我的情况。婚前我跟我爱人分别有一套房产,我的是二手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有贷款;爱人是一套期房,购房合同是她的名字,贷款,目前是她父母帮助还房贷。 婚后,感觉经济压力比较大,我们打算卖掉我的那套二手房,并将卖房子的钱来还她的房贷,然后剩下的贷款我们
婆婆公公已过世,他们有6个子女,现在生子女有5个。当时要给婆婆爷爷购买房子,于是最小的姨妈出了最多钱买,而三舅父只出了一小部分钱。现在打算把房子卖了然后再把钱平分,但三舅父要求他要分得最多钱。 若房子卖出去值50万,三舅父要求拿到20万,其余兄弟姐妹平分,这样的情况允许么?怎么把钱分才算最合法? (注:房
俩人登记领证后,买的房,首付是男方付的,后来的金额是贷款,双方一起去贷的 签了两人的字,现在要离婚,房产怎么算呢 对了,名字当时是写的他自己的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有孩子,结婚时没有进行公证,若离婚,婚姻满七年和不满七年对房子产权利益是否有不同影响?以及有什么其他方面条件因素会影响产房问题,请详细些,谢谢!
赵老爷子与老伴(徐某)再婚,07年领结婚证。 有一套房子是06年翻盖的,房产证是赵老的名字。 领证前有协议:赵老去世后,徐某不继承遗产。双方按手印,但未去公证处公证。 赵老去世,单位发补助金11万多。办理赵老后事用费2.5万,剩余8.5万。 徐某与赵老的4子女在遗产、房产上怎么分配?
老人有五个子女,留有一处房产(性质:租赁房,承租人是老人名字)此房子里有七个户口:(老人,小儿子,二女儿和大女儿一家四口,大女儿是知青回沪子女)。几年前此房子需要动迁,由动迁组进驻,在户口冻结后老人过世的。为此此房子剩下其余6人的户口。那么老人留下的此房子是否属于遗产?现在房屋动迁款为100万,人均补偿
你好,我的老婆出轨,现在要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处刚买的房子,还没拿到房本。买房时候合同上她的名字写在前面作为主购房人,可是大部分首付和公积金贷款都是我负担的。 现在她要和我争房产,如果到法院的话,房产会判给谁呢?
你好! 我想问问,如果老人去逝,房产证中没有老人的名字,之前去公证处公证过了,其他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么? 老人生前其他子女没有进过赡养的义务
精神病人通过遗产官司获得的房产,是应该记在其监护人名下、比如注明由监护人采取适当现金补偿等方法来处理该精神病人所得遗产?还是应该将判决的房产直接记在该精神病人名下? 该精神病人平时包括在其来信中,已多次表露要将其身后遗产捐献给社会或贫困区儿童,假如遗产官司判决的房产直接记在该精神病人名下,万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