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8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当时说好房租一季度一交,提前一个月交租,到2009年8月份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租金一直在交,一直到现在,本来我是这个月的月底房租到期,如果我继续租的话我必须在这个月的月初交清8,9.10三个月的房租,因为个人经济原因,我跟房东商量在这这月的27日交清下个季度的房租,但我要求必须重新签份房屋合同,房东却说如果要定合同就一定要另外加上一条我并不认同的条约,并告诉我一定要签,如果不签就别定合同,不然27日必须搬出(可我上一次的房租31日才到期),并且要求扣押我一个月的押金作为他的赔偿。想请问下,房东扣押我的一个月租金合法吗,如果我27号不搬出(我房租31日到期),房东有资格让我强行搬出吗
一位男子来租我的房子,交了订金就先把东西搬进去了,当时说钱没带齐,下午再签合同交租金,但是他走后电话就一直关机,也没留身份证复印件。都几天了一直联系不到他,东西还在我房子里放着,我该怎么办呢? 当时他说下午过来收拾房子,还给了他一把钥匙。 如果他也换锁,把东西取走怎么办啊? 谢谢你,现在问题解决了。
租我房的人在协议到期后仍不搬走(人长期不在屋内有很多东西)快一年了我打算换锁后直接搬进去住,如果那人说东西丢了我要不要负责,我不想起诉,那人没工作没住址起诉很可能羸了官司赔了钱 。我这里的公证处不管这事.直接入住如果那人说丢东西这事是法院管还是公安管呢? 这期间那人如果把门撬开是不是违法? 没有耐心看完我问题
本人系房东,与对方在2010年4月30日签订了三年的租房合同,房租一年一付,合同是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标准签订的,因为租房者在我的新房养狗,本人无法接受,对方也不相让,我要求解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500,现在对方住了三个月,我的要求是退还九个月的房租,以及违约金1500,以及房屋的押金,但是对方在我的房屋在我不
我于5月16日签订合同,租赁期为2010.5.16至2010.11.20并于5.16预交3个月房租,还有一个月押金,但是于7月16日,签合的人来催交房租,以合同上写明“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为由,让我交房租(合同上确实有此条),但是我告诉他暂时能不能先不交,手里不宽裕,8.15是肯定如数交付,他不同意,而且要我现在立刻搬出租住的房屋,至
我们公司在郑州,原房东在北京,二房东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他们要将承租房屋的一部分转租给我们,有几个问题:1.二房东说他的身份证丢了,拿户口本可以吗?2.我们如果办理营业执照,是不是需要二房东先变更他的营业执照?3.办理营业执照是不是需要原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原件?4.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经同意可以转租”
我买的二手房是住宅改门面买之前租期到2011年三月,买时是租金折合购房款,现在想收回房屋使用权,承租方不愿意,如果强行收回会承担什么后果
本人在2009年9月份与房主签订了一份门面出租合同。内容下:租赁时间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39日。租赁期暂定3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用,甲方优先乙方租赁。租赁门面租金:门面每年租金为叁万捌千元,另交水电费押金壹千元。门面到期乙方结清租赁期水电费后,甲方退还水电费押金。门面每年租金在8月30日前交给甲
我2008年8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当时说好房租一季度一交,提前一个月交租,到2009年8月份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租金一直在交,一直到现在,本来我是这个月的月底房租到期,如果我继续租的话我必须在这个月的月初交清8,9.10三个月的房租,因为个人经济原因,我跟房东商量在这这月的27日交清下个季度的房租,但我要
现有面积为1200平方的商品房,我想租来做商务宾馆生意,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该房属于是畜牧局修建的房屋,房屋修建完工以后,因为资金不足,将该房子抵让给了现在的个体私人老板,畜牧局和个体私人老板之间有房屋的抵让协议,因为房屋现在的土地使用方式是划拨土地,要变为出让土地需要畜牧局出土地转让金,所以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们公司租了一套房,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押3000,我作为代表签订合同。 此房合同约定2010年7月底到期。7月3日左右我们与房东签订了续租协议,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续租。我们于7月10日左右通知房东,说明原因,表明歉意。经过协商我们同意按合同要求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由于是公司租房 并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