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今年1月份签订的合同,按要求给房东(女)首付款60万,该房子为房东的婚前财产(97年买的,购买房屋合同时间早于结婚证时间)。在去房管局过户的过程中,房管局说房子被法院申请冻结了(是送件后被冻结的)。 原因为房东的丈夫和王先生有经济纠纷12w,王先生到法院起诉房东的丈夫并要求冻结房产。 目前的情况是,房东到法院应诉(证明是婚前财产,希望解冻),但合议庭尚未判决。 上周,我了解到信息是,该房子已于2012年7月(早于我购买的时间)公正(全权委托公正)给房东丈夫的好朋友张先生。房东的丈夫欠张先生56万。张先生是口头表示不会利用公证书对该房子进行处理(即转卖或者其他操作)。 昨天,我了解到房东的丈夫和其他的人可能还存在债权纠纷,具体金额不详。 我目前已住进购买的房子了。 张先生表示愿意和协调王先生(都是朋友关系),先进行房屋解冻,然后过户,但前提是我必须把剩下的尾款及后续办理银行贷款的钱按照他们的纠纷金额给张先生和王先生。 房东(好人)表示愿意先写收据给我,证明我已经全款付给她(其实我目前只是付款60万给她,还剩下100多万需要现金和银行贷款未付),以便我采取相关的手段,保全我的权益(房东希望我去法院告她)。房东担心其他债权人也同样起诉他老公并要求对房产进行资产保全。 我如何处理此事比较合适?
交易二手房属问题楼盘没有购房发票,出让方没有告知,导致税费多出七千多元。协议中约定: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出让方负责。本协议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及有关法律规定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负担。问多出的税费该由谁承担?
你好,朋友介绍的二手房,我看过之后感觉挺满意,可是在交完5万元定金后,发现此房原来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要求房主退定金款,房主要扣2万元的损失费,我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他,能全款退给我吗?
你好!我通过中介在沧浪区买了一套未满五年的二手房,合同是2010年10月23号签的,当时房东的房产证还没出来,要一个月后才出来,合同上也注明了,房东于一个月之内办好产证,他也在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办好了产证。然后我们的合同上第四条款 付款方式写的第一条是:“乙方于2010年10月23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5万元整。根据房管
我是在中介公司看的房,后来直接和房主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被中介公司发现了,要我给取中介费,我可以不给吗?? 我没有和中介公司签合同,只是交了50元看房费,急急,急..............!!!
我于2010年9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当天楼下的住户来反映我这卫生间漏水到他家去,漏水修理要把墙体打开,花费要数千元。但原房主卖房时并没有跟我说明这种情况,我们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只有那么一条和房屋质量有关的条款——“我(指原房主)保证房屋无重大问题”。原房主房子卖后举家迁往外地,现只知道他的QQ,找不到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
我在兰州,因准备结婚,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价格31.8万,地处二热,属于较偏僻地段,是银行按揭贷款,首付12.9万已经付给卖家,银行按揭18.9万的合同已全部签好,只剩最后的抵押手续,产权已过户到我名下,产权证在中介手中。前段时间交房了,最近我装修房子准备入住时才发现房子有严重的问题,根本无法正常居住
我于今年4月看中一套在中介挂卖的二手房,并于4月7号在中介的牵线下与房东在中介处签了购房合同,总房价82万,房东要求首付5成,其他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由于当天是第一次面谈,中间有让中介帮忙跟房东商量过价钱,在房东确定不予少的情况下,还是以82万成交,我于4月7号当天于房东、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并付房东第一笔房款
我今年8月份签的三方合同购买二手房,中介写合同时写道从还款日起90天左右办好所有流程,现在由于中介无法办完流程。 卖家说要起诉,,请问卖家是起诉我还是应该起诉中介? ( 说明,我每一步都很配合中介办理相关流程) 因为我是第一次买房,又要给买房的人付十几万的赎楼款,所以在三方合同中选择找快贷公司做快贷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