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房购房纠纷
二手房购房纠纷 我买了一套房子,今年1月份签订的合同,按要求给房东(女)首付款60万,该房子为房东的婚前财产(97年买的,购买房屋合同时间早于结婚证时间)。在去房管局过户的过程中,房管局说房子被法院申请冻结了(是送件后被冻结的)。
原因为房东的丈夫和王先生有经济纠纷12w,王先生到法院起诉房东的丈夫并要求冻结房产。
目前的情况是,房东到法院应诉(证明是婚前财产,希望解冻),但合议庭尚未判决。
上周,我了解到信息是,该房子已于2012年7月(早于我购买的时间)公正(全权委托公正)给房东丈夫的好朋友张先生。房东的丈夫欠张先生56万。张先生是口头表示不会利用公证书对该房子进行处理(即转卖或者其他操作)。
昨天,我了解到房东的丈夫和其他的人可能还存在债权纠纷,具体金额不详。
我目前已住进购买的房子了。
张先生表示愿意和协调王先生(都是朋友关系),先进行房屋解冻,然后过户,但前提是我必须把剩下的尾款及后续办理银行贷款的钱按照他们的纠纷金额给张先生和王先生。
房东(好人)表示愿意先写收据给我,证明我已经全款付给她(其实我目前只是付款60万给她,还剩下100多万需要现金和银行贷款未付),以便我采取相关的手段,保全我的权益(房东希望我去法院告她)。房东担心其他债权人也同样起诉他老公并要求对房产进行资产保全。
我如何处理此事比较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pche……(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4-23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