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我和我老公的名字,贷款是以我老公的名义办的,如果离婚房子这么分割,是我和我老公一人一半吗?还有在我俩名下的存折存款要这么分?
你好张律师,我是这么个情况,我现在要跟我老婆离婚,没有第三者,没有家庭暴力,只是因为我觉得她工作后,疏于对家庭的照顾,她呢,嫌我对她家人太小气,所以经常吵闹,协议离婚不成,我就打算起诉离婚了。婚前,我有两套房产,有个人存款十几万,女方嫁给我,什么也没有。婚后,因为我不需要太用钱,所以存了16万定期,留
结婚后老公婚前的几套住宅房卖了后,付50%首付买了3套商铺(他一个人的名字),其中商铺总共有400万的贷款,近几年还了200万,还有200万用房租养贷款及日常生活开销,请问1.老公婚前房屋婚后卖了的钱是否属于婚后财产?2.200万已还的贷款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原告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收入)和一系列无理的赔偿来达到要钱的目的。本案中房子是婚前财产,双方短婚一年没有小孩,婚后收入部分各有收支,现在只有一个特殊情况想咨询各位资深律师,被告的存款中有7万元是在登记结婚后被告的母亲借给被告做生意用的(有当时的银行的转账记录
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买了辆车跑运输,现在要离婚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2009年3月登计结婚,之前自己名下有10万(父母在我名下充入的)2009年5月我花5万买了辆车跑业务用,现在我们要离婚了(至今不给我生孩子)其它财产纠纷没有。现在她就是要分我这辆车和买车剩下的钱。请问这些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现在我起诉离婚,举证时她不知从哪拿出了买车后剩下的钱数票据)
我于去年十一月一日 与妻子刘氏领证 与11月11日 举办酒宴答谢亲朋。 过礼十七万元整(七万元借款 女方答应婚后由男方挣钱偿还) 收礼两万余元 以及十一月至三月工资 一万九千元 皆有妻子刘氏管理 结婚买房花费房款四万一千 酒席一晚一千 金首饰两万元 家电家具 两万元 婚后妻子刘氏不尽妻子义务 紧与本人同房十余次 其
请问,我和她是经过人家介绍的,认识不到3个月就在我们农村办了酒席但没拿结婚证,彩礼加首饰钱差不多有6万,婚后也回了一部分回来,现在生活还不到2个月,生活中因为她一点不会过日子花钱太大了她用的钱我都不知道去向,我就把钱私自取出来由我保管,就因这事闹了别扭,说钱不由她来管理就分手,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是领证前签署的二手房中介协议 然后领了结婚证,领证时间是2009年8月 最终房产中心交易是在领证后的2个月 首付是男方父母出了90%,女方出了10% 贷款是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 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 想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房产将会如何分割呢?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吗
本来是想去民政局办理的,但是民政局要求出具夫妻共有的私有楼房的土地证,要填号码。那个土地证找不到了,所以想让法院直接判决离婚。之前已经上过一次法庭了。法院会认可我们私底下自己起草的财产分割协议吗?有双方签字及村里的中间人签字的。还是法院会自己起草一个比较规范的,再判决离婚?
婚前在男方家庭所在地以男方名字首付买房(婚前婚后均由男方的公积金还款),婚后另有一处拆迁房新房,男方家借款30万全款买房,新房为男方父亲名字,但是新房装修及家电全部大概8万(8万里面含新房装修后跑水被淹开发商赔偿2万元)由女方家及女方支付。从婚后,男女双方各自负担部分家用,无明确金额记帐,且搬入新房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