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隐私权的保护相关问题.我在一家摩托车企业任职销售总经理,公司在出差等相关费用上制定了一定的差旅费标准,我在本次出差回来报销相关费用时,公司财务上说有此费用不能报,而在相关说明备注上写:看到空间上传的在出差期间的全家福照片,因此费用不能报销.而我出差办事地也确实是我的家庭所在地,但出差地点也是业务接洽地,费用不能报销公司应当可以说明规定,不用拿网上上传的照片来说事吧,我个人认为这是侵害公民隐私权,请律师能否就此事给我相关回复.
贵网站大肆披露海南法院判决书,真名登出,让孩子和学校看到,给孩子家人亲友带来极大伤害,也给本人生活,工作无限困扰,请求尽快删除!‘梁菊芳诉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登记案’‘梁菊芳诉刘剑泉继承纠纷一案 - 判裁案例’
编辑你好: 贵网站没有负责人吗?关于个人隐私一事我已经有留言。我前几天联系的其他网站都已经帮助我把网页消除,就是有您一家没有答复,请尽快答复!本人希望以最简单和平的方法解决!如果在不给答复我会起诉已经要求相关佩服!刘鹤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