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日我开电动车去上班,,我看见我的右手边站了个老人,,,我急忙往左,突然拿老人跑了过来,一致我撞上了,,至他骨碎,动手术要4WRMB,,请问,这是我全责?还是双方分担!!求好心律师帮忙下,,谢谢
早上上班时间天不亮的时候途中撞人了,然后肇事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别人送回来的,撞得不轻,神智不清,家人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送医院缝了几针,事后别人说撞人了,在省道上肇事人是顺道,受害人是逆道散步往前跑的被撞。但是受害人当时没事让肇事人走了,当天下午去的医院,受害人撞得并不严重,受害人其本身身上有旧伤
您好; 大概12月10下午四点过后 我在村里东西巷子里(就是南门屋子家门口的陆)骑电动车出南北向(为出村大道),当时电动车在拐外处发现有一面包车从南北过来,因面包车速度快,所以没有拐,就杀车,谁知从南过来一电动车撞倒我的车头,她50多岁膝盖跪地倒下,我就把送到镇医院检查,因腿不能动,就去县医院,后一切的
人被撞,因当天检查未发现骨折就未住院,第5天再检查发现尾椎骨脱位,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一个月,就回家了。现肇事人不赔偿,所扣电动车交警可以归还肇事人吗?多少时间归还?
双向行车道,非机动车道无隔离栏,有人行道隔离栏;小汽车靠左正常行驶未超速,超速电动车刹车不及撞上行人,行人属于想从右到左从人行道隔离栏缺口横穿马路(无斑马线,另外的地方有斑马线),电动车撞上行人后拐向正常行驶的小汽车,与紧急刹车小汽车正前方的发生轻碰檫,电动车驾驶人员无伤,小汽车很轻微檫伤,路人脚背
前天晚上8点左右,我在公交车站从等候区走到上车区路过非机动车道的是火,被一辆飞驰的电动车撞倒了,后经经过120送医院,最后确定是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颊擦伤,嘴肿且破开流血,腿上多出擦伤。第二天因感染发低烧去医院挂水,共花费2000多的医疗费和检查费。现基本结痂。交警定则,我侵占了对方的非机动车道,对方在公交站
一辆电动车把我撞倒,小腿骨折没动手术,医药费对方出了8000元,第三天对方就不出面了,也不拿钱,我还在医院里治疗。我该怎么办?怎么向对方索要赔偿?
正月16,我爱人在丰产路经五路上被一辆拉货的电动三轮车撞倒,并拖行10米远,后经路人阻拦停车,但是当时就不愿意出钱,甚至想跑。后经过110处理,先把对方的车和人暂扣。 到医院,拉货的三轮车交了30元拍片钱,再不掏钱。本着先治病的原则,我们先掏钱治病,警察也劝我们先治病。直到今天拉货三轮车未打电话询问病情
我 跟我 妈妈在 人行路行走...前方来了个电动车..电动车前方挂到我 妈妈腿..车把挂到我 妈妈胳膊上...结果自己摔倒....她说我 妈妈不 看车..她让我们赔她医药费.还让我 们给 她修自行车...后来我 打了110.我 问问那个阿姨用叫救护车吗..她说 叫个说 腿动不 了 ..交警来了了解情况....我们做好笔录就去120急救中心了..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