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经营房屋50平米平房,农村集体土地,经营了26年,可不可以一平米换一平米门市房、还有其他的补偿办法吗、该如何要求、
我家的房子面积为35平方米,外接30平方米的房子【没有房照】用于经营商店【以经营25年】,由于国家要修路需要动迁,这样的情况需要怎样补偿?没有房照的房子国家应怎样补偿?
按照《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前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的,对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1、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房屋评估金额的20%补助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黑龙江哈尔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什么是合理的补偿?还让百姓火不/
我是方正县,县城城内房屋拆迁征收,按房子的面积一比一的给,其它院子、偏房都不算在内,给你哪个地段,几号楼几层都是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你房子面积小分给你的房子多出来的还要按市场价格卖给你,怎么自己的房产自己都无权做主,什么私有财产?不同意的还要强拆,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哪里是说理的地方啊,让
我们曲阜路地块拆迁,拆迁人是中粮地产,反正是属于招标出让土地 (苏河湾规划),那么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应该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的属于划拨土地! 而我们是招标土地应该是商业开发,适用此条例吗? 如果不是,那么适用什么法律!
企业租赁期满,但出租方要拆迁房屋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
本企业与出租方房屋租赁期已于2012年9月8日到期,出租方发文通知本企业在2012年12月31日交出场地,出租方将房屋拆迁,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