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房子的户主是我父亲,我父亲前阵子突发疾病去世(没有任何遗嘱),现在由于某些原因,急需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公证处要求我爷爷本人到场才能办理(我奶奶已去世),但问题是,我爷爷失去联系已久,经过长时间努力仍找不到他. 请问这种情况下,想通过法院的途径,申请此房屋的产权,应如何起诉? 谢谢!!
商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我看到一些专家的解释:这个地方的 权利,除了在先商标权利,还包括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这样我就有个问题,假如我申请了一个商标,和别家公司或什么组织机构之类的商号权,字号
我妈是正式的村民,在建房时已向所在村委会和街镇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并得到批准。 但是当时由于没有足够的钱,建房时间推迟了几年.但最后村委员会就没有帮助我们申请宅基地证,现在我们的房子就没有证.我们能怎么办,请问能补办吗?谢谢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的户口是北京市户口,老公是外地户口,但由于在北京读研,所以他的户口现在是放在北京所在学校的集体户里。我名下无房产,老公在外地名下有房产,在北京没有。请问这种情况以我为申请人,我们可以在北京申请两限房吗?谢谢!
如果专利被无效了,在行政诉讼期间期还要缴费缴么?如果缴了最终被无效,钱应该不退吧,要是要不交,万一专利权又被维持,错过了缴费期限还是没有权利
08年找了家专利商标代理公司,本来应该申请为发明的专利却申请为实用新型。后来才知道那个公司没有代理专利申请的资格证。造成的损失该怎样赔款给申请人? 如那家公司不在了。找当时的代理人还能得到赔偿吗?
准备帮朋友申请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但是网上的资料有点不太明白,请明白的高手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第六十七条 劳动教养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街道(乡、镇)申请办理所外执行,应当向劳动教养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且附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意见。) 其中的“原所在街道”指户籍街道还是现在在上海租房所在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