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因为一项明确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A公司宣布对B公司延迟履约,但就在延迟履约的期间中,A公司所在市场原材料价格下降,也就是说A公司对和B公司合同的成本降低,收入提高。 那么,B公司可以以损益相抵原则对A公司提出要求赔偿他的损失吗?
甲、乙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女士时装大衣5万件,单价100元;甲方应于10月30日前向乙方预付100万元,乙方应于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大衣2万件,12月10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0万元,而乙方应于次年1月15日前交付第二批3万件大衣,甲方则在收到该批货后的15日内付清余款200万元,双方一旦出现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甲方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办)将人防工事隐蔽房租给乙方,合同中约定“如甲方因战备需要,收回工事隐蔽房,乙方应无条件归还甲方”在租赁期内:省,市人民防空办通知,要求建立“****”人防工程指挥所,原告将诉争的人防工事房屋作为应急指挥所,解除合同。乙方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按照合同法中的“因
2009年1月天柱国营林场将全州有名的十里冲猪场承包给两名职工。承包期五年。2010年4月承包人向国营林场申请要求终止合同,申请中提出的是发生了不可抗力的疫情,猪场不能运行,要求终止合同。承包人在跟林场签订合同时也预测到了会发生疫情,他们在发生疫情后也治好了部份猪并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适合不可抗力的条款?
家人因为在广西一个煤炭厂做矿工被砸断了左腿,现在工伤认定,和鉴定都申请下来了,老板的电话却打不通,上面的管理公司说要找到这个矿上的老板,一次又一次的推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恳请大家告诉我! 矿上负责人推脱,已经辞职,不在受理,管理公司却说一定要先找到矿上负责人?好想知道,广西罗城有法律和制度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