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湖北荆州松滋市,现在在建的荆松一级公路从我家经过,两层楼房被征收了,150多平方才补偿11万左右,政府给的补偿是不是太低了,我们要怎样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又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失?(现在就我们这房子的造价在20万左右)
咨询一下贵律师: 是这样的,我本来是一级残疾,鉴定过,也有一级残疾证。 然后居委会通知我去什么登记,然后又告诉我残疾证弄掉了,让我补办。 办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我的只属于三级,就让我去领的时候我看见残疾证上把我以前的一级改成了三级! 请问一下律师,我要通过什么方式才能改回我曾经的一级伤残呢?居委会这么操
你好,请问和朋友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现要还朋友当初所支付的房款,请问在还款的时候,需要签署怎样的协议,证明已还款,并且房子完全属于我,与对方无关。(之前没有签署任何协议)
您好!我购买的房子户型中,厨房窗外有一结构板,购房时开发商将其作为赠送面积送予我这户型当阳台使用(所有该户型均享受),但声明仅为使用权,该结构板四面如下:一面墙即我家厨房外墙,墙中间有一窗,我装修时将其改为门,此举为报物业批准后进行;相邻的右面为楼道的墙,上有一扇消防窗;相邻的左面为悬空;对面墙则为
购房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关于房屋面积差的处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以3%为界限,而是超出的面积(超出了3%)全部由购房者来补差价。当时也不知道这些条例,就签了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现在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了6.4%,全部要我们购房者来补差价(6.4%)。这样是合法的吗?我们可以拒绝交超出的3.4%的差额
情况详细: 我们公司是2012年12月份新成立的商业为服务类公司。今年3月份向相关部门申请税控。我们行业都是自行申报的方式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主管我们的国税局把我们划定为 核定征收。其中在划定的过程中,并没有通知我们,我们是去报税的时候按照查账征收报不上,后来去国税局查看才知道是被化成了核定征收。因为
我家在湖北荆州松滋市,现在在建的荆松一级公路从我家经过,两层楼房被征收了,150多平方才补偿11万左右,政府给的补偿是不是太低了,我们要怎样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又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失?(现在就我们这房子的造价在2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