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房屋赠送面积的问题
关于房屋赠送面积的问题 您好!我购买的房子户型中,厨房窗外有一结构板,购房时开发商将其作为赠送面积送予我这户型当阳台使用(所有该户型均享受),但声明仅为使用权,该结构板四面如下:一面墙即我家厨房外墙,墙中间有一窗,我装修时将其改为门,此举为报物业批准后进行;相邻的右面为楼道的墙,上有一扇消防窗;相邻的左面为悬空;对面墙则为邻居的外墙(该面墙有一半是承重墙,一半则为非承重墙),我厨房墙与对面墙的距离——也就是结构板宽度大约为2米左右。目前我已装修好准备入住,此时邻居前来,声称此面积为公共用地,其也有使用权,其要在他墙上非承重墙的部分打出一个门,然后将空调外机悬挂于该墙,对着我厨房门口(原为窗),另还有其他设备(具有一定体积和噪音)放在该处,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在楼盘已经预留有空调位。我认为该面积虽然为公共面积,但由于对面是实外墙,我使用不会对邻居造成影响,而我处有窗,即使我不使用,对方放置设备会影响到我的生活(空调废气吹入我厨房等),但对方坚称“公共面积大家都能用”,一直到物业闹,物业和开发商也一直不同意他打那面墙开那个门,因为一旦打了我们两户就完全打通了……请问如果邻居强行打这堵墙,物业和开发商和我是否有权制止,我是否具有该处的使用权?另,我在此处已铺设了地砖等,若邻居打墙损坏能否要求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oreve……(广西)
提问时间:2013-04-1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