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没注意红绿灯,看到前面有人过了就跟着往前走了几步,转头看到垂直方向有电动车过来立即停下,但还是被撞了,对方不想出医疗费,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当时行人不在斑马线上。
我有证件齐全速度正常。当时我刚转弯过来看见他要过马路,我以为他要过,结果他站那不动了,当时还有个同事更他一起的他同事都过去了他倒站那所以就撞上了。他人63岁 男
行人在绿灯的时候过马路,未过完,红灯了,行人为了躲避前面的一辆小轿车往后退了几步,结果被电动车撞倒,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全责,是否正确!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
对方电动车闯红灯,与我小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对方主要责任70%,我次要责任30%。对方要跟我医药费6000,误工费2000,营养费1000,精神损失费1000,电动车修车费500,总共10500元,我修车费2220元,我有交强险+三者险50万不计免赔率,请问在交警调解过程中,我需要付给对方多少合适,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会报销吗?
我骑三轮车正常行驶,看见前面有人时开始靠边避让,但这个喝醉的三十多岁男子却抱起他五六岁的孩子起来,因醉酒刚抱起小孩的他站立不稳,后退靠在了我骑的电动三轮车右侧上(当时电车速度不快)。之后这个男子被电车带倒后坐到了地上,靠在电动三轮车一侧。此时我为了避让,电车一轮子都已经顶到路边水泥台子了。我赶紧下车
1.新修好的马路,没有路灯,且路边也没有店铺,整条马路就是黑的。自行车道不宽,时常有行人或是停放的车辆,故多数电动车都会行驶在最靠边的机动车道。 2.已经天黑,行人背对着马路中央站在最靠边的机动车道上,且与站在路边的很多朋友谈话中。电动车注意到了路边的多数人,被撞者因为站的位置更靠近路中央,天黑,无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