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有一处宅基地,但离路太近,而且家中两个儿子均已到成家另立门户的年龄,向后又难以协调,一到天阴下雨屋内进水无法住人,多次给乡政府反映均无结果。后在村中协调到房基地一处,村委会也已审批,但是乡政府总是以各种口头理由让等些日子,至今没被乡政府核准,请大律师给于指导!
对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哪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那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可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它属不属于县级以上的
本人熊友贵,湖南常德市武陵区城南和平东街居民。1980年(17岁)招聘进武陵区机关事务办食堂工作,1996年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后安排在门卫值班至2007年底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被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我已连续工作了28年(已46岁),献出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可仍是个连社保都未缴纳的临时工,我认为这
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在认定事实上明显存在问题;首先在审查内容和重点对象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因为就一审行政诉讼的上诉案件,法院本应就正阳县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而不应就上诉人杨勇(一审的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
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二审在认定事实上明显存在问题;首先在审查内容和重点对象上出现严重的偏差,因为就一审行政诉讼的上诉案件,法院本应就正阳县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而不应就上诉人杨勇(一审的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如果有指导、服务和监督义务的机关违法指导属于行政乱作为吗?如果违法指导可以行政复议吗
因重庆巴南区政府对鱼洞客渡码头安全隐患监管缺失、视而不见,数年来已造成多起溺亡事故,但区政府下属相关部门都在推诿,一直不将责任单位交出来,我们能将巴南区政府直接上告到重庆市中级法院吗?(详情可点击“鱼洞刘颖”查询)
2011年10月13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吴巨培昨日滥用警力非法拘捕20多名原海军南海舰队38393部队退役老兵,引发公愤,这批老兵都已年过50,1977年他们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应征入伍在海军南海舰队服役,1979年2月17日爆发中越自卫反击战,他们受命参加抢建1750战略工程而被列为自卫反击参战部队,根据国家民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凡是
某些教育局干部因公事向政府教育局信访多年,政府教育局一直没有答复和解决,请问这些干部能否以此事起诉政府教育局行政不作为?
我家08年被拆迁异地产权调换一套两层连体安置房(农村户口)2013年我双胞胎儿子24岁了需要结婚用房,按照《苏州市宅基地暂行规定》城乡一体化,不在划拨宅基地,用安置房进行安置。(我们是国营常阴沙农场)但镇政府为捞钱拍卖安置房,要50多万我买不起,随后就起了争议。 我们张家港市涉及拆迁的律师一律不得代理。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