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借了一个新开发的生活广场商铺一楼铺面 租金比同地段门面房租金贵了一倍 因为在家附近 对这一块比较了解 我们这里居民比较多 餐饮比较少 当时咨询该招商部 给我介绍了他们的整体规划,他们以餐饮为主 当时招商部告知我楼下b1已经招满90%以上 都是餐饮 综合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地段 他们规划已吃的为主的话 应该不错 我就立马借了一楼的一个铺面 商场对外广告展示是9月1号正式开业 ,结果一拖再拖 一直到10月才开出来 我8月份就开始算租金了。10月的时候整个商场实际就只有一个小小的美食广场 大约10来个小档口 整整的独立商铺整个商场不超过5家 包括我在内 一直至今为止8 9个月了 全部加在一起也不到20家 完全不像当时说的90%出租率 根本就是5%都不到 因为商场这种操作模式 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意 经济受损惨重。现在商场催讨我付下季度租金 不然就要强制赶我走 我该怎么做? 该生活广场现在完全变成了以电子产品为主的手机城 可以认为他们欺诈么?如果当初知道是做电子产品为主 我根本不可能租铺子
商场招商时规划图包括设计图都与实际不符,招商时说一楼二楼共两层做二三线品牌服饰,实际只有一层还有定位也不是当时说的中高档二三线了,招商时说已经有肯德基,还有几个大品牌服饰入驻,但实际都没有,包括一些口头承诺都没有履行,这些有照片证据。这些是否构成商业欺诈?合同上有一条,商场如果对整体布局和商品结构做
重庆一家大型经营母婴童行业的商家在其同一商场内,招租2个完全相同的行业,是否合法?
我司承租其3楼店面用以经营0-4岁婴幼儿游泳,其承诺不会招租同一行业(但合同上未注明),但其现在我司门对门招租同一行业的商家,造成恶性竞争,请问其是否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若没有,我司可采取哪些对应措施?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商场管理的问题,我在商场租了一个商铺做化妆品生意,该商场现在有很多商铺都撤场不做了,导致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商铺空了,人流越来越少了,请问有什么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吗?
我在商场租了一个商铺,现在没有生意,亏本。好多店都关门了,我想退压金,不想干了
我在商场租了一个商铺,现在没有生意,亏本。好多店都关门了,我想退压金,不想干了,当时租的时候签了三年合同,房租是交两年用三年,两年房租共33600元,另收合同保证金20000元,合同保证金是合同到期返还,现在只用了一年,我不想干了,想解除合同,把钱退回,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提前解约?谢谢
在商场租了一商铺,签了两年合同。但先交一年租金。保证金2000.现在已租两个月,商场没人生意不好,想退租提前一个月申请了,但商场说多扣两个月租金,保证金不退还。合同上写一方违约则再已租天数以外加收两个月违约金。两千押金合同上规定;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不在租该场地,因提前30天告知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
在新开商场租了一个店铺, 签约1年(其中3个月免租),商场目前已经状况不好,开始口头承诺的商场商铺满载都没有实现,现在商场就10来家还在开铺。 现在商场让我们重新签一个合同,说是他们公司改名字,要重新签。 备注:最初签约缴纳了保证金和半年的物业费用 问题: 1、如果不签合同,可以要求解除原始合同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