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一名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我由于生孩子,去年六月份开始休假的,今年开年我想上班,结果我们公司说由于职员太多了,不安排我上班了,辞退我了,后来由于我那块事情,没有人接受做,现在希望我过去上班,由于一直没有时间及时过去办手续,拖到现在,现在我不想过去上班了,现在公司反悔了,说不补钱我了,我在这公司从2010年4月开始上班的,我们也没有签劳同合同法,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呢,您认为这样我能要回补贴吗
请问下.我在公司转正后就一直交了买保险的钱!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能把公司应该给我买保险的那份钱和我自己交的那份钱退还给我吗?
前提:公司领导说要整体搬迁到南京镇江分公司停业,去的人打申请,不去的人自己交辞职报告,公司所有员工都选择不去南京。我工作两年半,隐约记得签过合同。我是孕妇。辞职报告未交。 问: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律师你们好: 我在苏州一家监理公司上班,去年年终公司以效益不好,扣发了全体员工合同约定的奖金,今年1-3月份3个月的工资又迟迟不予发放,找公司老总要钱,他就已公司没钱来打发,他没钱发工资,但是却有钱再春节前买了一辆奥迪A6和一套苏州的房产,请问各位律师,再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呢
请问本人今年57岁,2月底被单位解聘劳动合同,本应在省社保局参保,在转移养老金的过程中,省,市,区,都不愿意接收,原因是年龄超过55岁,可以单位内养,但单位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是今年9月3号入职的一家做第三方支付的公司,从事是风险审核工作。主要是对商户资质的审核与录入。11月2号试用期通过转为正式员工,在此公司工作于今日已满7个月零12天。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在公司的系统中录入商户的一些信息。在2013年4月2日我录入了一批商户资质,其中有一个商户于4月6号至4月8号总共刷了10万元,公司跟
公司是否可以在不通知员工的情况下扣除员工住房津贴及其他劳动关系问题。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本人于2010年6月进公司工作。在2013年3月份时公司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私自扣除我住房津贴,之后我写信及找人事询问也没有得到答复(期间本人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也已经过期)。后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想在合同到期时2014年终止和本人的劳动关系或可能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和本人解除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