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在校被两人殴打。。是那两个人动手打我弟起的,其中一人拿了一根直径5CM长1M的木棍打我弟。然后我弟拿刀伤了两人.这样有属于正当防卫吗
2010年12月22日晚,湘潭大学成教部大四在校学生伙同二人持刀入室行凶,造成二人受伤,其中一人已鉴定为轻伤,当时已进行了报案,派出所也进行了相关笔录等程序,只是现在一直在逃。 我想请问,入室伤人造成轻伤,已构成什么罪?执法部门可以抓人吗?同时如果由法律判的话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我是高中学生,2012年11月21日早上6点天还黑着,我去做早操走到巷子拐弯处,突然有人从后面用刀猛捅我背部,只捅了一刀,捅完他拔腿就跑,他还带着帽子我没看到他是谁,不过应该不是大人。他捅到了脊梁骨上,发出了“叮”的声音,我还以为是有疯子用砖头砸我,而且当时也没力气去追他,就眼睁睁看着他跑了 后来到医院医生
有几个社会上的人本来想抢我一个朋友的手机,结果他没有给,然后我朋友就和他们一起去持刀抢劫,我朋友没有拿刀,还是学生。现在他是取保候审,这样会不会判刑?
有三个人持刀棍到我们档口滋事,打伤我方一人后离去。我方报案。为防止混混再次骚扰,备了刀棒。隔两天后三人手持刀棒再次寻来,其中一人被我方制服并送派出所。经过七八小时的笔录后,由于微伤,滋事者被释放,警方给出理由是给予去医院包扎,而我方人员却因为伤人被拘留不予释放,合理吗?
我下班途中被一17岁男子持刀攻击、在夺刀过程中将我手弄伤缝了8针。但是现在他没赔偿我医疗费等。派出所也不管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