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晚上不足9点,我父亲开一辆小型电动三轮车去上班,行至新辉路涧头段,当时路边由于修路,路边有很多建筑材料(如石子,土方等),自行车道不能行驶;路边有交警在察车,三辆大车不太靠路边的停在路上,只有快车道能行驶,我父亲就靠着车行进,在第二辆车时被一辆面包车撞翻
8月19日晚上不足9点,我父亲开一辆小型电动三轮车去上班,当时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新辉路涧头段,当时路边由于修路,路南自行车道有很多建筑材料(如石子,土方等),自行车道不能行驶;机动车道还有交警在察车,三辆车不太靠路边前后停在路上,由于自行车道无法行驶,慢车道也无法行驶,我父亲就沿着车身的北边靠近快车道的位置行驶,在过第二辆车时迎头被一辆面包车撞翻;事后有人证明我父亲当时是直行,翻到时是从路南翻向路北。(路北没有路口,正在盖楼房,大概300米范围沿着新辉路盖房)
我父亲因重伤送进县级医院,到医院两天因病情严重转到市中心医院。我父亲在医院昏迷时间长达20多天,中间病情反复,病危通知书都已下达。后经过医院抢救,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由于重症监护室费用较高,每天费用高达4,5千。对方只在交警队支付了2万1千元,我们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只好转到普通病房。也许是奇迹吧。病情逐渐稳定。但转到普通病房每天的医药费也要2千多,最后病情还没有好转时被迫回家治疗。回家在本村医疗所继续用药1个多月。住院总共花费近8万。
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不调查清楚当时道路的整体境况,不管道路是否通行,以我父亲由西向北拐弯为由,下达了同等责任的认定。我们不服认定结果,向辉县市人民法院上诉,并提交有我父亲的本人陈述,还有3个证人到庭证言证明对方所驾驶的车辆越过路中线撞到我父亲,而且证明当时人行道已被拦住,不能通行,且交警在路边查车,路北面根本没有路口不能通行。事发后交警并没有保护整个现场,反而当即放走被查车辆。
法院经审理一月后,下达判决书。所有真人证言不予采纳,还是同等责任。
希望有关人士给我们建议:
(1)交警队的认定结果是否全面。
(2)当时察车的交警做法是否欠妥,用无付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责任,他的口供的真实性要怎样取舍?
(3)法院的判决是否公证。
(4)我父亲是上班的路上出的事,算工伤吗?要怎样鉴定?
一中年妇女在一家私营加工厂工作2年以上,此加工厂未与此妇女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任何保险。此妇女在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已赔偿26万元,此加工厂是否还应赔偿。
我的一个亲属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在发生事故之前他和一个朋友约的中午一起吃饭,两个人都喝了酒,他的朋友还开着车。他们从中午到出事前都在一起,最后他朋友驾车往郊外行驶,途中撞上一颗大树,车毁人亡,两个人都死亡。交警出现场的时候就告诉我们双方家属是驾驶员全责,当尸检、验尸报告出来时候也是确定驾驶员100%的责任
我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付主要责任,但是肇事者是借的他人的车,并且肇事者无赔付能力,请问原车主有无责任?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律师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我有一大货车,租赁他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律师您好: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我有一大货车,租赁他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
无证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对方人没事,车有损 同车人也喝酒了,也知道驾驶员无证,酒驾,但没有劝阻仍然乘坐 请问此种情况下,同车人是否也要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对于此事故,驾驶员是否要对乘车人的损失承担全责呢? 这种情况,同车人如有损害,都由驾驶员赔偿?而交通事故的责任全由驾驶员承
死者是宜宾高县一农民 53岁 死者是在下班的路上(斑马线)被肇事司机装死,现在我们需要交警部门给我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但是交警一定要我们先火化尸体 需要有火化证才能办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是一定要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