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交基本保险,现被公司强制性交外来务工险(在未通知我情况下给我交外来务工险). 这样做公司是否违法.
我是今年1月份怀孕的,由于身体不好,知道怀孕后就一直在家休养。目前已经怀孕三个月,请了1个半月的病假。目前公司要求,如果我想继续休息,最多只能再请一个半月的病假,以后都要请事假。请事假期间,不给工资、津贴、奖金等等,也不交保险,如果要交,全部费用由我自己个人承担。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要如何
公司每月从工资里扣除200元当做押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我是否可以直接提出辞职不用等15天?以前的押金是否可以拿到?
我是会计,公司现在以经营困难为由要将前台减员,叫我去兼前台,美其名曰支援前台工作,主要负责支援早班,参与前台排班,工作内容除了本职的会计还要额外附加早班的前台客服工作,包括接电话接待客人等,我不同意,公司说这个不算调岗,因为薪资不变,只是要我去帮忙,难道要我兼不相关的岗位也不算调整岗位吗?工作职责附
我是在宝安松岗一家公司工作 主要做生管 已经工作了2年6个月 公司要我辞职 并威协即使我上班也会请人事不给计算工资 目前因无录音,未收集到正面证据,是否可以告公司违法行为?
我是分公司筹备期间入职的,也就是在分公司还没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入职了,在筹备期间工资一直是集团公司给发,从去年十一月份也开始扣除我个人部分的保险。分公司是今年1月份成立的,现在分公司开始给我补缴保险,可是却告知我去年的保险不能补缴,,只能从今年1月份开始补缴,把去年扣除的个人缴纳的保险打回了我的工资卡。
我向公司请了八天病假,结果到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负责人说公司规定请病假第一天不扣钱第二天扣除基本工资的50%以后的天数按照事假来算,就是全扣没工资。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说劳动合同上是这样写的,请问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是否需要投诉。
向公司说出离职后,结果工作15天后公司不发这十五天工资是否违法了
我是来上海打工的一个小伙子,去年刚刚学校毕业来带上海,我在这家公司整整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早就已经过了试用期,但是这次我向公司说出离职后,公司经理说要工作交接一个月,结果我交接15天后公司说没有工资发了。但是前提我工作合同是要到2014年2月1号才到期。我想知道这是否合理,但是我现在有公司的笔记本电脑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