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在上海铁路局工作,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工作到2018年9月去服兵役了,当时和上海铁路局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保留职位停止薪资待遇发放,2020年9月退伍了,回到当地武装部,武装部人员和我和铁路局签订的停薪留职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现在的政策,正式员工在职期间保留职位去服役应当发放基本工资,我去铁路局咨询,他们说不知道相关条款,如果有这一条款,让我出示此项条款从哪条法律规定里面的,我又去询问武装部,武装部这会说,按照我和单位签订的合同来,这时候铁路单位的人告诉我,好像是有这个条款的,让我找找,想问一下到底有这项规定吗?出自哪里?
我是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岗职工,我现在每月单位给发400元生活费?这合理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岗职工,待岗期间应该发工资还是生活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领导应不应该拿年薪?领导拿年薪职工待岗回家拿生活费?这事有说理的地方吗?
我于2010年4月底查出患有食道癌,于5月至今休病假治疗,单位从5月开始每月只发给我323元的病假工资。我在本单位已经工作41年,其间一直没有休过任何假。无病假时工资实发合计2000元左右,具体项目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绝对额、绩效工资、津贴、职补、房补、交通费、洗理费等。这些项目是工资改革以后的新定的名称,但实
缴纳保险按照183号文件比例缴纳,但退休后比北京市退休职工少了过渡性养老金一项,请问是否合理。
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册职工服兵役期间是否能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您好:我是贵州省安顺市一名事业单位正式在册职工,1996年3月由国家正式分配参加工作(全额事业),于1999年12月依据应征入伍,2011年12月退役后,于2003年9月,由当地政府安排在另外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为待安置时期;我想请问的是:针对我的实情,本人在服役期间和待安置时期,是否能享有服役前的工
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册职工服兵役期间是否能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您好:我是贵州省安顺市一名事业单位正式在册职工,1996年3月由国家正式分配参加工作(全额事业),于1999年12月依据
我是事业单正式在编职工,单位称我在产假休假期间单位不支付我的任何工资
我是事业单正式在编职工,单位称我在产假休假期间单位不支付我的任何工资,生育保险报销后还要扣除产假期间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个人自付部分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谢谢
我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单位下属的企业工作。单位发放工资和年底绩效
我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单位下属的企业工作。单位发放工资和年底绩效,企业给发岗位津贴和加班费,请问,这样违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