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晚上,被告人郭某与其女友僻静处亲热,这时张某(事件发生后,郭某才知其为女友前男友,且从未见过)上来便向郭某拳打脚踢,因天色较暗,郭某无法看清对方面孔,只感觉对方身材比自己高大,以为是歹徒要袭击自己和女友,出于保护自己和女友的心理,便奋力反抗,但对方比自己身材高大,不得不边打边退,此时,女友喊:“别打了”,同时,张某抽出皮带向郭某抽打,并将其打倒在地,出于反抗的心理,郭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约25公分,郭某为特种军人,此刀具为军配品)向上胡乱劈砍,将张某刺伤,张某便向后退去,这时郭某追上后又刺了几刀,然后跑了。深夜十分,郭某被抓获,他才知道张某因一刀刺中心脏死亡。 请问1、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过失伤害、故意伤害? 2、如是其中的一种,那这种情况如何量刑? 问题补充:1|后经郭某交代砍刺了很多刀,但张某的验伤结果只有3刀,一刀在腿部,一刀在上臂,一刀在心脏。这个情节能否说明郭某并非主观故意,而是迫不得已,或则是打斗过程的头脑混乱,能否成为减轻判罚的依据? 法院在判决时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宣判的,判了无期徒刑,请问是不是有点过重了,这种情况如果上诉,有改判的可能行吗?
公司效益不好!从9月22号开始就开始放假!一开始通知到10月8号开始上班!但是昨天又接到公司公司电话说继续放假,而且要放到20号!请问在这段放假的时间里我们放假员工还有工资吗?法律是否有规定:公司继续发放放假员工基本工资! 如果公司继续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员工!我们员工应该怎么做!
我公司在天津和山东有两个公司,原有天津公司操作该代理商A,并签有代理合同,实际运作中是由王某操作,挂靠于A公司。王某个人签定保证书,保证我司与A公司的债权。后来山东成立后,业务转到山东运作,未签定合同,现货款已超期。现有如下疑问:1、如果A公司注销,天津公司是否有效,保证书是否有效。2、现在债权在山东,现
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以下称甲)前段时间被人打了, 随后找了几个朋友报复,其中就有我朋友(以下称乙). 时间大概是半夜,他们把对方堵在一酒吧门口,打了一顿. 被打的人几个部位粉碎性骨折,具体是哪记不清了,内脏没什么问题,不过据说以后要坐轮椅了. 当时甲说,打一顿就算了,别打的太狠.不过却出现这种情况. 由于人多,大概6,7个
我是家中老大,现在已嫁人,家里有个弟弟,但因车祸弟弟已落下终生残疾,之后爸妈又生了个小弟弟,两个弟弟相差18岁,是农村户口,小弟弟现在上学需上户,但村里说这种情况属于超生,要罚款三万多。麻烦问一下律师我们这种情况该是怎么处理啊?谢谢
我与男友在2009年8月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名字写的是我们两个人。并且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银行贷款主贷款人是他)。房产证已领,产权为我们两人共有。后来我们分手了,经双方协商,他不要这个房子,准备把房子过户到我一人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理?
各位好心的律师,目前情况是这样的,我男朋友的前女友,为了钱物经常来扰乱我们的正常生活。由于男朋友心软给了两次。现在居然发展到登门来要钱,而且威胁我们如果不给钱,她就经常来我工作的地方和我男朋友开店的地方闹。。昨天为了息事宁人,我们把钱给了。但她居然失言不走,还继续到我们租的地方住。我现在觉得我的正常
我是一名私企职工,今年因不满企业的一些做法及相关制度,本人以其它理由提出了离职。因企业不愿意放人,企业提出了相应的条件(可以走人,但是本人的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扣留,并补签培训协议,缴纳违约金,否则,企业不予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企业的培训协议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培训协议不合法的相关内容有: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