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厂上班,我是2013年2月26号提交的辞工书,现在到期了,我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却以招不到人、要搬厂为由不让走,但是我现在有事必须要回家。怎样能尽快拿到属于我的工资
本人于9月八号在安徽省黄山市新开超市好又多上班,十月份和超市签订试用合同,合同上明确注明辞职要提前半个月,我于11月1号交了辞职书面申请。今天本是到期,但今天我去找上面人签字,上面人却用很硬性 的态度告诉我我不能走,必需要等他们找招到新的员工接我岗位才能走。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我现在很不满意这份工作
你好,我想请求帮助,我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签了劳动合同交了养老保险,现在我辞职到期了(提前一个月交的辞职报告)公司不让我走,说什么叫你走时就走了,你要想跑的话就跑吧别回来找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走也不敢走!我们是否能帮我解决一下?还有我如果真等不下去,离职的话那我签得合同跟我再就业有关系没?补充下
本人于2011年09/25号写的辞职书到2011年10/25到期了,可到今天2011年11/05号不给结工资,也不放人走,厂长拖借口说我交接不清楚这几天上班也是义工,请问我现在该准备些什么资料为自己维权?谢谢
换了新老板,要我们签订合作书。不签就没有奖金。我签了。但是现在有事需要辞职,公司不给。只有自离,但是公司不愿意退还当月工资和押金。说自离是没有的。合同注明,未到期需赔偿公司培训费500块。现在我问他要押金。押了600块,他还要扣我这500块。如果要扣这500块。我可以要求拿回我所有工资以及押金吗?
我于2011/11/29提出辞职,公司批示1/20辞职到期,但1/10起公司以交接不清楚开始找茬不让我走,并扣压我公司(本应为1/7发放12月工资,我1/17请假回老家过年,1/16强迫我写下交接申请书才让我1/17回家,工资也到1/18才发放),老板强迫我在交接申请书上写交接清楚后方离职,我加上预计时间2/1-2/29,年后按约定回公司上班,
我辞职到期后公司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我离职也不给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在2011年3月22号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今年3月二十一号写的辞职单,到现在五月十几号了公司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我走,也不给我结算工资,我该怎么办。公司老板是一个比较赖皮的人,最喜欢拖发辞职员工工资,我该以哪种方式强制结束这种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采取该方式我能得到哪些应得的权益。
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我想辞职,老板以还没招到交接我工作的人为由不让我走
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我想辞职,老板以还没招到交接我工作的人为由不让我走,我写好辞职书,他看了就说不行,要请到人我才能走,不签字批准,这个职位很久了都招不到人,一个月后如果还招不到人我可以走吗?如果老板不承认我一个月前提交过辞职书怎么办?
1、我在此公司工作半年了,面试时说试用期三个月,且试用期过后会加工资,但现在过了半年也没给我加工资。请问这可以作为我去劳动局投诉的理由吗? 2、此公司没社保,但在进来时签了2份合同(2份合同都由此公司的人事部收走,我自己没合同在手里),且上下班也不用打卡,如果我去劳动局告的话,手里没证据可以嘛? 3、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