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爷爷有一套住房,房产证是我爷爷名字(但我奶奶已去世,且没留下任何遗嘱,这套房是不是有我奶奶一半啊); 2、我爷爷有五个儿女,但我爷爷想把这套房给我,然后给他每个儿女每人一部分钱; 3、我爷爷、奶奶(生前)一直是跟我和我父母一起住,现在我父母也是住在我爷爷的这套房子里照顾我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4、我爷爷已经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想召集全体家庭成员开会,并签一个房产分配协议; 问题一,我爷爷是否对这套住房有完全的处置权; 问题二,这个分配协议怎么写,核心内容是什么;
我父亲工亡后,父亲单位分了一套房给我和母亲居住。后88年母亲再婚。继父和母亲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内,去年这套房由我出钱房改并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这套房和我的继父没有任何产权关系吧?另继父婚前单位有分配一套平房,后其妻病逝,和我母亲结婚后共同交的房改款,最近搬迁楼房,共同交的不够的房款和入户的费用。现办房产
我和老伴是再婚。再婚十年,各自都有住房生活不常住在一起,平时生活a,a制。婚后两人各出一半资金买房屋两套,请问如果一方去世房屋应如何分配
一对有子女的男女再婚成家,再婚前,女方带有一个未成年女儿,男方有未成年女子一个。再婚后十多年后,丈夫去世(丈夫的父母早已去世)。对夫妻双方再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大哥曾武和小弟曾强是同一个工厂职工,厂里集资建房时就都报名,但工龄不一样大哥就先得房收据上也是大哥名字。小弟是第二年才有名额,但大哥要结婚就想拿弟弟房子当新房,但当时收据又是写大哥名字,当时都没想那么多。现在小弟小孩上学要确定房子产权才发现问题。钱都是父亲出,本意是一个儿子一套房。像这种情况什么写分
甲方后妈乙方我丙方后妈的女儿第一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甲方一人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以后,该房屋所有权利都于乙方继承,丙方放弃一切所有继承权。甲方居住期间,甲方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除出售,出租,抵押,赠送等)乙方和丙方不得干涉。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叔公与叔叔的意见后,共同决定。第
父母去世,有一套房产,我们子女商量后写了一份房产分配协议,已经签字,由当事人和几位长辈当证明人,有法律效力吗?我想问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