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未对厂里员工提前提出:厂里裁员或解散之类的话题;现在当日提出裁员或解散;让工人觉得厂里有事做就还对厂里有利用的价值;现如今没事做了;就宣布员工解散;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于1995年进入灵宝市地税局工作,先后在:会计、管理员、办公室等岗位工作12年。2007年12月份(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前一月)突然接到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类似我的情况有220余人。我们应得到哪些补偿?
我爸爸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八年多,现因单位发生一些变动,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单位也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专业人士: 1、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应该有哪些补偿? 2、工资分两部分,基本和计件,计算补偿金的时候该怎么算? 3、单位以年龄过大为由,八年没有交纳养
我是2007年8月8日进公司,至今没有给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会保险,我是在车队从事驾驶员一职,当时口头约定是1200元/月,发工资是以发现金的形式,我们没有工资单的。还有现在公司以调动岗位的形式逼我走人,应该怎样应对好?根据现在劳动法我可以通过仲裁要求:1、要公司赔偿我2008年1月-2009年2月的双倍工资 2、补
工厂放我假,放了3个月假,到4月5号,我申请劳动仲裁,3月27日开庭,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达标,现在开庭我想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08年8月入厂的,09年1月5号放假,放到09年4月5日,目前还没上班,我请求发1---3月份的工资,现在想请求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这个与我要求
工作3年(1年1签),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公司忘了),又继续工作2月,现在想离职(公司想续签,但合同太苛刻了),能否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 公司忘了通知续签,算不算违反法律法规?
本人所在公司出台政策“解除劳动关系可给予经济补偿(按工龄1751元/年)”,本人符合该政策的条件,并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但因本人有工伤,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国家规定公司需另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此公司以需多支付工伤补助金为理由拒绝批准本人的申请,请问此做法是否合法? 本人已做过
我的父亲在工厂工作是一名电焊工,从1997年到2010年在职13年间,公司一直都没有与员工签过合同,也未上过保险,而且曾经因公负伤,疗养期间还克扣工资,并且不按国家规定的假日休息,无法享受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因此在2010年4月份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于是到劳动仲裁那状告了用人单位,但据我们这
您好:我想问一下,社会保险是任何企业都必须强制给员工上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民工必须给上哪些保险?我的父亲从1997年至2010年工作期间从未给上过保险,在2010年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我们能追要保险补偿金吗?按照哪些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索要补偿?谢谢!
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又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发生工伤事故,向谁主张工张理赔
我友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又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发生工伤死亡,因为原单位综合保险没有停止,新的单位又办理不了综合保险,现在工伤死亡赔偿金等,该向哪家单位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