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朋友开我车(有驾照)肇事逃逸,对方伤者是摩托车(无驾驶证)但是交警认定书说我朋友逃逸全责。我的车无任何安全隐患,法院是否会判我连带责任?(我于今年8月份开庭)现问题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92条规定肇事逃逸如果能证明对方也有错的情况下可减轻责任。按这么说对方无驾照是否算过错?如果说逃逸算破坏现场必须全责的话,那为何还要制定此规矩? 2、如果对方说友情借用也算是运行利益的话是否有点夸大其词?如果说因为我的借车也算侵权的话,那我是否也可以说对方无证驾驶也算侵权?(无证本不应该驾驶摩托车,如果你不驾驶摩托车那天也不会被碰) 3、现行的法律是否明确规定车主无过错也必须负连带责任?在没开庭审理前7月1日实行的《侵权法则》中58条是否可以受用?本人感觉以前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车主的连带责任,只是法官根据以往的惯例在判案,现在出台《侵权法则》只是对之前无法可循的惯例做个总结。 4、我朋友交通肇事逃逸目前是致人轻伤(鉴定9级伤残)他如无能力或不想偿还,是否会被起诉交通肇事罪?(坐牢) 问题比较复杂,我只有20分谢谢!
本人在下班回家时,骑电动车把一横穿马路的小孩撞了,我是做销售的,上班时间也是骑电动车售货和收款,能否找工作单位承担连带,有没有什么依据啊 ?谢谢
雇员业务(开车)途中将摩托车上的人擦了一下,没有在意,继续前行,并不知道自己自己肇事,第二天交警通知雇员交通逃逸,被刑拘10天, 交警划定责任:雇员是主要责任(70%),摩托车车主无证驾驶、超载行驶30%责任,受害者在医院居住,花去医疗费8万元左右, 我向2问一下雇员(雇员交通肇事并且判为逃逸)有不由权利要
12月底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女39岁当场死亡,车主与当事人是父子关系,请问是否负连带责任,当事人没有喝酒,有驾照,车辆没有问题,且从事的活动与车主没有关系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逃逸,请问能追究逃逸的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吗?
事故事实:肇事者左转弯时与一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人逃逸,造成直行车辆受伤者送院后抢救无效当天死亡。(注:死者为无证驾驶,所驾驶之车辆为无证车辆。)请问能追究逃逸的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吗?
交通事故请教:车主A将一辆北京现代卖给B,B又将这辆车卖给C,C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受害者司机伤残,现在该车的行驶证上的车主仍然是A,请问在这起交通事故中,A和B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该车没有任何的保险
我的朋友和司机运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死一伤,司机逃逸(当时是司机在开车),请问车主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该陪多少钱?司机有没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