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款5万左右信用卡因为今年没有这么多钱还款,律师打电话来说已经移交了我的案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了,叫我三个工作日内还清?请问可不可以和银行方面协商缓些时间还清,或者先少还一点。
情况如下: 1.2009年7月本人办了一张深圳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本卡+副卡,总额度为8000元。 2.女朋友持有我的副卡,累计刷卡消费7000多元(2009年7,8月时),我一直不知情。 3.随后我回家发展,与女友分手。本人手机号码和单位都换了(没有及时告诉工商银行),第二联系电话填的是我老家的家庭固定电话。(一直没换) 4.
我办理一张工行信用卡由于个人一时疏忽没有正确使用该卡,也未能及时还款导致逾期2个月,在逾期期间未收到工行任何催款电话和信息,最近在其他银行得知已经加入信用不良记录,请问银行是不是有责任,再加入之前银行应该打电话催款啊
本人于前几天接到银行的电话,告知在他行有一张信用卡,且已经形成不良记录.于是打电话到有过业务往来的银行查询名下有没信用卡,结果在工商银行查到了,当时第一反应是我没办过该行的信用卡,于是马上挂失.再打电话咨询时发现,卡是07年在广州办的,因为我当时没去过广州,后来咨询家里人,才想起,07年时因工行的一张卡忘了密码,让
是这样,我用工商银行的的网上银行向我另一个信用卡转账,转账后提示转账成功,而且显示了转账成功凭据;但是过几天后我发现我的信用卡并没有收到这笔钱,而且已经造成不良信用记录,后查我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发现钱已经退回,但是手续费却被扣了,我想问各位达人,最好是法律人事: 第一:既然银行提供转账业务,也就是说他
2012年11月我在买房子办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不良记录,然后我到人行打了信用报告,显示,我有一张在07年办的信用卡,已经20个月产生逾期,其中17个月逾期超过90天。这张卡是我同学的朋友给我办的,当时只给了他我的省份证的复印件,然后就给我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的信用卡,之后一直都没有用过。现在我十分痛苦,什么手办